利用电信网络骗取9千余万元财物 六人获刑
2022-02-28 15:34:53
 

  中国法院网讯(刘浩)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荣某等6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2018年,被告人荣某、王某成立了小芝麻公司,从事线上网络贷款。被告人荣某、王某组织人员以小芝麻公司办理贷款中介服务为由,进行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人王某提供客户电话号码、话术技巧、招募话务员、技术员,设立总监,将话务员编成各个团队进行管理。先后聘用被告人黄某某等人为技术员,向客户提供网络贷款平台,聘任茆某某、被告人汤某某为总技术老师。

  话务员按照被告人王某提供的“话术”、电话号码,先后假冒“蚂蚁快贷”“芝麻速贷”等公司客服,向客户打电话,虚构公司名称、地址,虚构贷款无抵押、无担保、利息低、不查征信、快速放贷,询问借款人个人信息制作虚假的贷款额度,截图发送给借款人,向借款人发送收299元或398元保证金并承诺一年后退还的合同文档,以贷款前需交“保证金”“提现费用”等为由,骗取借款人人民币299元或398元。

  收了上述费用后,话务员让客户加技术员的QQ,被告人黄某某等技术员将网上搜索的网络贷款平台链接,推送给借款人,期间,还谎称进行贷款后管理,再次骗取借款人贷款金额的10%至20%的手续费。

  业务员通过富友支付公司等支付公司链接、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借款人收款后,转给被告人王某。因公安机关查处,小芝麻公司于2019年5月停业。截至案发,以荣某、王某为首的犯罪集团骗取17000余人共9000余万元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荣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荣某、王某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汤某等4人诈骗金额巨大,均构成诈骗罪。在该犯罪集团中,荣某、王某是组织、领导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犯罪处罚。荣某曾被处以行政处罚,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可酌情从重处罚。王某等4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黄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该案犯罪事实、情节等因素,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