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无证预售引纷争 法院公正判决护正义
2022-03-22 14:49:19
 

  中国法院网讯(鲁维佳 马楠)对不少人而言,买房都是一件人生大事,然而因买房所引发的纠纷也不断增加。王某就遭遇到这样的烦心事,自己辛苦挑选的商品房却被证实是开发商“无证”预售,而且约定的交房期已过,对方却迟迟未能交房。3月21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一审判决确认开发商与王某签订的《内部定制协议》无效,该公司退还王某购房款10.6万元及利息。

  2017年12月,王某在销售人员的介绍下,看中了某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郑州市的一处楼盘。随后,王某及其妻子杨某与某瑞公司签订了一份《内部定制协议》,约定:王某与杨某认购面积为120平方米的房屋一套,房屋带装修,总价款最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面积据实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合同签订后,王某向某瑞公司缴纳了房屋定制意向金10.6万元,某瑞公司也出具了收据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王某称,本以为签完合同自己就能很快拿到房屋钥匙,可直至2020年1月,该项目也一直未能开工建设,某瑞公司承诺的网签时间也一拖再拖。王某此后经多方打听得知,该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某瑞公司属于违规销售房产。多次与对方协商无果后,王某将开发商某瑞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请求判令:依法确认王某夫妇与某瑞公司签订的《内部定制协议》无效;判令某瑞公司退还购房款10.6万元并支付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符合售房条件而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本案中,涉案楼盘至裁判做出之日,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王某夫妇与某瑞公司签订的《内部定制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合同关系自始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故二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购房款10.6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民事判决,判令:1.确认王某、杨某与某瑞公司签订的《内部定制协议》无效;2.某瑞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王某、杨某购房款10.6万元并支付利息至实际退还之日止;3.驳回王某、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