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法院宣判滥伐林木案 被告人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生态
2022-03-28 15:37: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金晶 杨光天
 

  近日,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对一起滥伐林木案巡回宣判。被告人罗某松因认罪并自愿认购20668.8元的碳汇量用于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获从宽处理。法庭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据悉,这是贵州省首例以认购碳汇的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资源案。

  此前,罗某松持过期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在本地“架桥岭”采伐杉木469株,蓄积126.7286立方米。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向雷山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罗某松当庭认罪认罚,并主动提出愿意对滥伐林木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由于罗某松砍伐林木并非公益林,公诉方并未就本案的情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此,雷山法院与公诉方进行了积极沟通后提出通过碳汇交易的形式来履行生态赔偿的替代性修复义务。被告人罗某松表示同意。

  按照林业部门的测算结果,罗某松自愿认购了20668.8元的林业碳汇量,并与公诉方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前磋商协议书,雷山法院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随后,罗某松全部履行完毕缴纳购置碳汇量款义务。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