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假证上路开车 前科男子再获刑
2022-03-28 15:55:50
 

  中国法院网讯(张海艳)未办理驾驶证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为应对检查,前科男子购买伪造的驾驶证、身份证,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再次获刑。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容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案,被告人张某因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秋季,被告人张某在福建从事大货车运输,因其无相对应的A2驾驶证,无法上路运输,为应对检查,遂萌生购买伪造的驾驶证、身份证的想法。之后,张某在福建通过印发在电线杠上办理假证的电话,联系上办假证的人员,以谢某名义办理了1张居民身份证、1本A2驾驶证和1本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以曾某名义办理了1本A2驾驶证,随后,张某使用谢某的身份开始从事大货车运输,至2021年10月案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四本,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对被告人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张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行,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结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