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油库售卖劣质柴油 两男子获刑并处罚金
2022-04-01 09:39:15
 

  中国法院网讯(陈霜 杨茹婷 廖诚伟)为牟取暴利,两名不法商贩私设油库,从非法渠道购进大量劣质柴油进行直销和分销,最终使自己身陷囹圄。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销售伪劣产品的刑事案件,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判处被告人幸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被告人黄某某、幸某某合伙在高安市石脑镇某汽修厂租赁了一间厂房,并在汽修厂外墙后挖坑填埋出一个可装柴油35吨的储油罐,后从租赁的厂房接电源制作出一个地下储油库。地下储油库建成后,两人先后购置一辆白色无牌货车和一辆蓝色小货车,并将白色无牌货车改装成厢式油罐车用于运输柴油(可装柴油7吨),蓝色小货车加装油罐改装成加油车(可装柴油5吨),之后陆续从南昌、广州等地购买柴油并销售给货车及农用车司机。截止到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时,幸某某共销售了8万余元的柴油,现场查扣未销售的柴油16.83吨。经江西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被告人黄某某、幸某某销售的柴油,闭口闪点、硫含量均不达标。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幸某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进行销售,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黄某某、幸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可从宽处理。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