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法院与萍乡学院召开知产保护工作座谈交流会
2022-04-02 16:06:50
 

  中国法院网讯  3月31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芦溪县人民法院、萍乡学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交流会,在芦溪法院召开。萍乡学院商学院党委书记叶继林一行4人、芦溪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聂奇能及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全体成员、萍乡中院民三庭负责人钟琰,参加会议。

  钟琰首先表示,芦溪县法院是萍乡地区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现由萍乡中院牵头促成萍乡学院和芦溪县法院达成深度合作,在芦溪法院打造知识产权教学实践基地。建立知识产权教学实践基地工作的整体思路是,建立法院-高校-企业联动机制。由法院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知识宣讲,学院专家教授向法院和企业讲授知识产权专业知识,法院为学院学生提供教学实践、实务指导,法院和企业为学院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形成教学用良性循环。

  会上,萍乡学院商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教授依次作了发言,对芦溪法院在中院带领下与萍乡学院合作共建知识产权教学实践基地,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在合作需求合作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叶继林首先介绍了萍乡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教学建设情况,及与萍乡地区多个法院、检察院深度合作已获得的成果和取得的社会效果,随后,提出与芦溪法院合作共建知识产权教学基地的需求、思路、期望结果等。

  聂奇能详述了芦溪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及审理情况,指出建成知识产权教学实践基地,是服务双“一号工程”探索电瓷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同时有利于弥补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方面理论与实践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助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的理论水平。

  此外,座谈会还围绕资源共享、人才成长、课题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深度交流探讨,拓宽了双方合作的思路和方向。

  芦溪县法院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尽快确立合作协议的具体时间,加强与萍乡学院的沟通合作,共同实现“萍乡最好的知识产权审判团队”、“萍乡最好的知识产权教学团队”的目标。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