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城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 5人获刑
2022-05-23 14:38:51
 

  中国法院网讯(徐帆丽 陈佳欢)5月18日,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刘某兵等5名被告人缓刑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至10000元不等。

  2020年7月,被告人刘某兵等5人商定以抽奖送手机方式诈骗他人财物,并进行了明确的分工,由刘某兵负责购买抽奖使用的道具和劣质手机等,其他人分别扮演摊主和中奖者等角色。

  他们在闹市摆摊进行抽奖送手机活动,谎称在抽奖箱内放置了1-10十个号码的卡片,数字1-8对应的金额在100元以下,数字9-10对应的金额都为899元,参与者根据抽到的卡片对应金额购得价值千元的手机。但实际上,抽奖箱内只有9号和10号两种卡片,1-8号卡片均在“托”手中,“托”假装中奖,制造低价获取手机的假象,诱骗群众参与抽奖,以此诈骗群众的钱财。

  截至2021年8月,该诈骗团伙在泉州、三明、南平等地,利用上述手法陆续实施诈骗20起,共计诈骗5803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兵、陈某静、邱某生、邱某斌、林某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出全案赃款等情况,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参与诈骗数额、所起作用大小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本案各被告人利用了部分人贪小便宜的心理,以抽奖领取手机、平板电脑等奖品为噱头,吸引路人参与,营造“抽到奖品”的假象,一步步将被害人套入其中。当今社会,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广大群众要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警惕一切看似“免费”的行为,勿起贪念,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