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归”铺平道路
湖南汨罗:成功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
2022-05-25 09:00:12
 

  中国法院网讯(刘腾飞)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使该起伤害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李某与彭某因争抢客户发生口角,矛盾升级后,李某致彭某轻伤二级。汨罗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彭某各项经济损失5万余元,剔除已付3万元,还应支付2万余元。

  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尚在服刑期间,办案人员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执行干警联系到了被执行人家属,告知其家属如果被执行人不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使服刑完毕,也将面临银行账户被冻结、限高、列入失信等强制执行措施而影响正常生活生产,无法真正回归社会。

  被告人家属得知后,为了让被执行人更好地融入社会,重新开始,便于当天将赔偿款付至汨罗法院执行款专户。执行人员随即通知申请人完成执行款领取手续,案件最终得以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