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善意执行暖人心 为民解忧促和解
2022-06-02 09:36:17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法官,我已将3万元执行款转到你们法院执行专户上了,请查收……”5月20日,被执行人李某通过电话连线上了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已还上了3万元借款,请求法官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

  2018年,李某因缺少资金,向林某借款5万元不还被诉,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林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无车辆、房产,且均未发现其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

  随后,执行法官通过微信、电话联系等方式督促李某尽快履行义务,但李某置之不理,遂依法对李某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李某账户被冻后,给其在生产、生活等许多方面造成不便,遂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在疫情下经济很困难,一时无法偿还全部借款,恳请与林某协商,分批次给付。

  之后,经执行法官组织协商,李某与林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会积极筹钱,在5月份先支付林某3万元,余款2万元,从6月起,李某每月向林某偿还借款2000元,直至借款还清。

  考虑到今年的疫情影响,大家都不容易,林某同意解除对李某银行账户的冻结。果然,李某没有食言,主动将3万元借款转入法院执行专户,于是出现文章开头那一幕。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