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用力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07-14 15:33: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硕才
 

  人民法院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始终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坚持用“心”扛起责任担当,用“情”创新办法举措,用“力”锻造过硬队伍,以法治解决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各类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司法保障。

  一、提升政治站位,坚持用“心”扛起责任担当

  人民法院要坚持用“心”扛起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要始终站在“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自觉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必须圆满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必须经受的重大政治考验,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现实考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强化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必修课和常修课,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思想定力、政治定力,真正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扎根在思想上、体现在行动上,坚决做到学思践悟,深学笃行。要始终把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初心工程和“一把手”工程,纳入党组会专题事项,构建起“全员参与、人人发力”的大格局,教育带领广大干警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所肩负的职责使命,自觉增强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重点任务,当好主力军,打好主动仗。

  二、更新司法理念,坚持用“情”创新办法举措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不仅是威严的,更是有“情”的、温暖的。人民法院要主动适应新时代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需求、新挑战,积极更新司法理念,坚持用“情”创新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办法举措,真正让司法预期“稳”起来,让市场主体“活”起来,让市场环境“优”起来。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把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中心、保障大局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保护产权和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重大任务,主动创新理念思路,切实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市场评价作为第一评价,把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感受,带着对群众、对市场、对企业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增强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各方面,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持转观念改作风,坚持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维权护企”对接包联,常态化进行实地走访、座谈征询,全面掌握、精准对接企业的司法需求,提供“点单化”服务和“量体式”保障,尽最大可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持用新理念引擎、用新思维导航、用新路径破冰,以“健全制度+落地落实+用户体验”为方法指引,正确处理被动司法与主动服务的关系,力推实现由“坐堂问案”向“上门服务”转变,由“个案会诊”向“普惠服务”转变,真正把纸面上的规定有机融入司法办案的全领域全过程,不断增强服务的主动性、保障的针对性、促进的实效性,让各类市场主体都能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力量与温度。

  三、强化自身建设,坚持用“力”锻造过硬队伍

  进入新时代,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正在成为最持久的发展优势,成为吸引投资的最关键因素。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优”的目标,砥砺“争”的勇气,练就“创”的本领,全力提升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水平,坚持用“力”锻造能够担当起新时代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重任的过硬队伍。要开阔眼界格局。自觉放大“跳出案件看案件、跳出法院看法院、放眼全局看地方”的境界格局,以高境界格局拉升高站位,以优质的服务强化使命担当,努力提供更多让企业“叫好”的过硬司法产品,全力打通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后一公里”。要坚持法治思维。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依法办事作为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前提,把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放在审理案件和化解纠纷当中,对涉企类案件实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涉企类案件审判执行质效,用法治为守法经营的企业撑腰,用法治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增强企业视角。多从经济学的角度,从企业的角度去思考案件和化解矛盾;多从宏观经济运行、微观经济运行和企业实际运行的角度去考量涉法涉诉问题;多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企业高效运营健康发展的角度去思考和谋划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办法举措,切实提高企业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要统筹“三个”效果。统筹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满意不满意、市场企业认可不认可、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效果,用过硬的审判质效展现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力度和实度。要狠抓反向倒逼。充分发挥监督问责机制的倒逼效应,对在司法办案活动中不作为、乱作为,破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人和事,要从严追究、从严惩处。要坚持以案促改,及时通报曝光审判执行过程中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作者系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