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企业货款遭拖欠 善意执行促和解
2022-08-01 09:29:11
 

  中国法院网讯(张隆 甘兆扬)“衷心感谢执行法官维护企业权益,压在我们心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内,刚刚签订完执行和解协议的两名企业法人,难掩激动之情,连声向执行法官道谢,在灿烂的笑容和爽朗的笑声里,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得到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某建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申请执行人甲工贸公司和乙工贸公司购买建材。截至2021年6月,经双方结算,建材公司尚欠两家工贸公司货款合计52.8万余元。经多次催要无效后,两家工贸公司共同起诉建材公司,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建材公司向两家工贸公司支付货款52.8万余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建材公司依然未支付所欠货款,两家工贸公司随即申请强制执行。

  因当事双方均为企业,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贵溪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从服务保障全省双“一号工程”和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充分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暂未对建材公司采取财产查封和失信惩戒,避免影响被执行人企业正常经营。执行法官随后在上门调查建材公司情况时,耐心对该公司法人代表进行教育劝导,详细阐明法律规定和执行政策。在法院善意执行措施的感化下,建材公司法人表示愿意支付所欠货款,但公司目前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流转困难,希望能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货款。

  听取建材公司诉求后,执行法官从双方均为企业入手,积极引导双方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待双方达成一定共识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磋商和调解。经过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处,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家工贸公司均同意放弃部分逾期付款利息,所欠货款由建材公司分期还清。案件得到最优解决。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