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善意执行听诉求 主动调处促和解
2022-05-31 09:20:20
 

  中国法院网讯(艾春雨 甘兆扬)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该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贯彻善意执行理念,采取法律措施和主动调处并用的方式,成功执行和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群众权益,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执行人陈某因买卖合同纠纷案被申请人郑某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陈某向郑某支付货款4.8万元。由于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未支付所欠货款,郑某申请强制执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胜诉权益,贵溪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陈某的银行账户并对其实施限高措施。为督促陈某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一方面暂未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一方面多次对其进行政策宣讲和法律教育,讲明法律后果和利害关系。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劝导,被执行人陈某表示愿意支付所欠货款,但目前经济条件较为困难,无法一次性付清执行款。听取陈某诉求后,执行法官主动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和调处,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陈某向郑某分期付清所欠货款,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