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中院青年干警工作一线绽放青春
院团支部获“浙江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2022-08-22 09:38: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庄啸
 

  近日,共青团浙江省委公布浙江“两红两优”光荣榜,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团支部荣获“浙江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我们始终坚持把‘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青年,引导青年干警筑牢政治忠诚。”丽水中院团支部书记王馨悦介绍,为了更好发挥凝聚青年、动员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能作用,团支部不断创新学习形式。组织青年干警参加全市法院青年交流会暨青年干警理论学习会、“卓越丽法·青年说”暨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专题故事汇演讲比赛等活动,以榜样力量、身边故事、实践锻炼有效激发干警忠诚于党的决心、争创一流的信心;组织开展“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理论学习会、每周“好书推荐”等一系列主题活动32次,形成相互督促、互帮互助、共同提升的良好氛围。

  丽水法院青年干警纷纷表示要做到“总书记有指示、上级有部署、法院青年见行动”,将个人发展融入法院事业中,努力让司法公正更可触、更可感、更可信。

  丽水中院团支部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立足审判,服务人民,高频开展“困境儿童”“微心愿”认领帮扶、“亲青帮”开学法治第一课,组织青年干警进社区、进学校进行法律宣讲、宣传60余次,覆盖6000余人次,帮助困难学生200余人。举办开放日活动10余场次,通过庭审旁听等形式,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

  此外,丽水中院团支部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号召20余名团员干警深入参与抗疫工作,为社区一线抗疫工作积极贡献青年力量。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