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槌为“梭”,织密环境资源保护“网”
2023-01-17 11:02: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徐西江 葛倩
 

  郯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在马陵山脚下的卸甲营村巡回审理一起环境资源案件。徐西江 摄

  近年来,地处沂蒙革命老区的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担起共治责任,以法槌为“梭”,织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网,构建“案件审理+司法宣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全方位司法保护体系,用法治力量留住蓝天白云、青山绿水。

  聚焦三类案件,力求“一判三赢”

  素有“中国银杏之乡”美誉的山东省郯城县,近年来相继荣获“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县”“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中国绿色名县”“国家园林县城”等称号,全县生态环境和谐优美,城乡处处美如画卷。在这背后,郯城法院倾力打造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功不可没。该院以庙山人民法庭为依托,在辖区著名的齐魏马陵之战遗址——马陵山景区成立环境资源法庭和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主要审理该景区及沂河、沭河流域的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和生态破坏案件。

  近年来,该院聚焦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实行“三审+两执”归口办案模式,统筹适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监督和非诉行政执行、民事执行等方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力争把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打造成精品案。

  针对环境保护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通过暗管排污破坏地下水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粉尘等污染环境行为,该院依法审理,加大惩处力度。在被告人唐某污染环境罪一案中,唐某未办理生产经营和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水处理设施,私自生产化工产品发泡剂,并私设暗井,非法向地下排放四氯化碳超标的污水,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村民段某在承包的耕地内非法开采土层下的建筑用砂用以销售牟利,使原有的基本农田遭到严重破坏。郯城法院依据刑法、矿产资源法,判令其限期修复破坏的土地,如不能履行修复义务,判令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2163.21元。段某认罪认罚并积极履行修复义务,愿意接受司法和相关行政机关的监督。

  郯城法院通过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确保环境司法始终与生态文明建设同频共振,实现了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的法治效果,用法治担当和公正裁判,推进法治进程,守护美丽郯城。3年来,该院共审结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976件,刑事案件25件,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活一盘妙棋,共守“一山两河”

  郯城法院紧扣辖区发展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积极深化协调联动,推动召开法院、检察、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参加的多元治理联席会议;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打造信息共享平台,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新格局,提高环境资源保护的质效和精准度;建立和完善环境资源保护联动机制,做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不断汇聚起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工作合力。

  郯城法院经常与辖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联合召开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及诉源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全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针对环境资源审判涉刑事、行政案件及涉公益诉讼、诉源治理等情况进行深入探讨。该院还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为契机,依法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全面加强对“一山两河”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系统保护的司法能力明显提升。

  景美鸟先知。近年来,郯城县对“一山两河”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沂河、沭河流域环境生态越来越好,吸引了大批东方白鹳、翘鼻麻鸭、白骨顶鸡等珍稀候鸟前来栖息觅食,给静谧的河水增添了生机与活力。基层新闻工作者、新华社签约摄影师房德华由衷地赞叹:“当地法院、环保等部门致力打造的司法生态环境保护网取得了累累硕果,一些过去难得一见的珍稀鸟类如今成了常客,我们每年都能拍到一些精美的好片子!”

  注重“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

  以基地促研究。郯城法院依托在马陵山景区建立的环境资源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基地,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法官沙龙,积极探索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举措和路径,实现环境资源审判研究成果共享;通过组织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公众参观,传播依法保护环境资源的法治意识。

  以巡回促教育。郯城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审理、教育、宣传、联动”一体化巡回审判模式,邀请相关部门和群众参加庭审观摩,做好查清是非、以案施教,庭后开展互动交流、以案释法,让审判延伸服务成为生态保护“活教材”。被告人周某非法狩猎一案在案发地开庭审理,巡回法庭积极邀请镇村干部群众现场观摩庭审。庭审结束,在镇政府、司法所及村委的共同见证下,周某主动签署“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承诺书”,以亲身经历向周边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从破坏者变身“守护者”。

  以活动促人文。人文资源作为全人类的隐性财富,是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一环。郯城法院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3年来,该院共开展相关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

  郯城法院还通过不定期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发布环资审判典型案例,接受媒体记者的现场提问,全方位、多角度展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最新成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听审,陪审员参审、直播庭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年度“白皮书”等方式,拓展公众参与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引导和培树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

  依法守护“一山两河”,郯城法院在行动,社会各界在行动,人民群众在行动。郯城法院院长滕厚峰表示,该院将以法槌为“梭”,以法规为“线”,把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这张大网越织越密、越织越牢,保护好脚下这方水土,让天更蓝、水更绿,景更美、民更富!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