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出售仿冒产品 法院判决返还货款
2023-04-14 11:14: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希玉 朱晓睿
 

  女子通过“闲鱼”APP向卖家购买美容产品并转卖,用户反映该产品与正品使用和体验感均不一致。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在“闲鱼”买到仿冒品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张先生返还李女士货款15700元。

  2022年,李女士通过“闲鱼”APP,多次向卖家张先生购买尚赫品牌的美容产品,用以转卖赚取利润。7月份,李女士再次通过该APP向其购买124支尚赫紧致霜共计支付15700元,但在其转卖后,用户反映该紧致霜与之前的正品使用和体验感均不一致。李女士随即向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并附上了该紧致霜样品。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尚赫品牌所在地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送了协助调查函。经核实,该样品均系仿冒产品。李女士与卖家张先生多次协商,但张先生始终不认可自己出售的产品系仿冒品。李女士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张先生退还货款15700元并三倍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综合李女士提交的相关证据,能确认张先生出售给李女士的124支尚赫紧致霜为仿冒品。张先生销售的案涉产品为仿冒品,构成根本违约。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符合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因合同解除,张先生应当向李女士返还货款15700元。另因核实真伪及正常使用消耗,该部分消耗损失应由张先生承担;李女士现留存有117支案涉产品,需将剩余117只案涉产品退还张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李女士自张先生处购买案涉产品并非自用,而是购买后再出售,充当中间商的角色,其并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角色,故不能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三倍赔偿。综上,法院遂依法判决张先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李女士货款15700元,驳回李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闲鱼”是阿里巴巴旗下的闲置交易平台APP客户端,会员只要使用淘宝、支付宝账户登录即可,无需经过复杂的开店流程,即可达成一键转卖、自主拍照上传二手闲置物品、在线交易等多功能。因其简单易上手、产品覆盖面广等优势,受到了广大用户的一致好评。目前相关数据显示,“闲鱼”正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使用的用户越来越多。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闲鱼”买卖有风险,擦亮眼睛需谨慎,尤其是在购买美容类产品时,应当让卖家提供产品批号及生产日期和相关的购买证明,否则一旦确认收货,维权就会相对困难。买卖期间,应当留存相关证据,以防遇到本案中类似的情况时,无法承担举证的责任导致败诉。另外,还要警惕部分不法分子利用“闲鱼”通过发送链接等方式欺骗用户,导致财产受损。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