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尤溪:48小时快速执结一起劳动仲裁案件
2023-04-18 14:53:44
 

  中国法院网讯(章贤巧)“法官,万分感谢,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经济补偿金了。”申请执行人董某特意来到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办公室表示感谢。

  原来,申请执行人董某原系某公司职工。离职后,该公司未支付董某经济补偿金。双方在仲裁委员会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某公司一次性支付给董某经济补偿金22668元。因该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董某向尤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尤溪法院对董某开启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立即向被执行人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等法律文书。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核查、了解被执行人某公司的具体情况。在与申请执行人董某沟通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某公司除银行账户有款项可供执行,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尤溪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冻结了被执行人某公司的银行账户。因银行账户冻结后,在十五日内无法通过线上总对总查控系统进行扣划。为让董某尽快拿到经济补偿金,尤溪法院执行干警利用查控系统提供的信息开展线下扣划,并要求所在银行必须当日扣划到位。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当天经济补偿金足额从被执行人某公司的银行账户扣划到位。在董某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的次日,尤溪法院执行干警便通知董某到法院领取执行款。董某在收到执行款后,特意来到该案执行法官办公室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