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式旅游”且行且规范
2023-05-13 09:27: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淳艺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交换式旅游”在我国尚处于发展“雏形”阶段,需要有关部门、相关平台共同努力,加以规范。

  比平时高涨数倍价格的酒店住宿费用成为人们假期旅行中的一项大额支出,五一假期过后,声称可以省下这笔费用的“交换式旅游”一词逐渐引发人们关注和讨论。它是指两个陌生人约定互相前往对方所在城市旅游,可以免费入住对方家里,从而省去“巨额”住宿费用。

  作为一种借助互联网而发展起来的成本经济型旅游模式,近年来,“交换式旅游”逐渐在网络上盛行,受到了国内以自助旅游者为代表的网友们热捧,年轻群体对这一方式更是赞不绝口。

  “交换式旅游”的优势显而易见。首先,这种方式出行可以省下住宿费用,节约旅游成本。其次,交换双方通过互相为对方提供景点介绍、行程规划、美食推荐等内容,有利于减少旅游者对当地信息的不了解,提升自身旅游体验和质量。此外,作为“旅游+社交”相结合的新型互助旅游方式,对于年轻人来说,“交换式旅游”还具有扩充社交的功能,因此颇受欢迎。

  不过,“交换式旅游”的风险也十分突出。允许陌生人住进自己家,首先要考虑的风险就是人身财产安全和隐私泄露的问题。毕竟,“交换式旅游”是建立在两方陌生人彼此信任的基础上,这就很容易被别有用心者钻空子,或是因为服务体验不对等而产生矛盾纠纷。比如,有人先在自己家接待了对方,等到一周后到对方城市去旅行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对方“拉黑”了;也不乏交换后才发现对方提供的房间条件和网络介绍的情况大相径庭,与自己为对方提供的设施条件相差甚远,觉得自己在这场交换中“吃亏了”等等。凡此种种,既降低旅游体验,也极易引发衍生纠纷,可谓得不偿失。

  鉴于此,不少人认为“交换式旅游”并不靠谱。笔者认为,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交换式旅游”在我国尚处于发展“雏形”阶段,需要有关部门、相关平台共同努力,加以规范。

  首先,引导群众提升法治意识,提前签订合同。目前,不少“交换式旅游”的双方通常不会签订合同,或者只有非常简略的几条约定,很容易事后出现纠纷。笔者认为,针对“交换式旅游”,有关部门可以试行制定权利义务对等、内容完整、条款齐备、符合交易习惯的合同示范文本,供人们参考借鉴,保障交换安全,从源头上避免产生纠纷。

  其次,要落实实名登记。笔者发现,除个人在社交平台发帖“求交换”外,网络上也不乏一些打着“交换式旅游”旗号的平台,但个别平台在注册过程中却不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根据2022年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应用程序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对申请注册的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相关平台必须依法落实身份认证责任,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冒用他人信息进行虚假注册的,不得为其提供服务。因此,对于提供“交换式旅游”服务的网络平台,监管部门必须加强规范,要求平台严格落实用户身份。

  最后,要对接完善信用评价机制。诚实信用是“交换式旅游”赖以生存的基础,要想行稳致远,必须充分发挥信用力量。一方面,网络平台可以与社会其他信用系统,如消费信用、银行信用等实现有效衔接,从源头筛选过滤失信人员。另一方面,也可以参考电商平台让参与交换旅游者为对方打分评价,从而起到风险提示、劣者淘汰的监督保障作用。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