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真问题 开展真调研 解决真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调查研究综述
2023-08-15 08:46: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乔文心
 

  开栏的话

  调研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调研工作意义重大。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将大兴调查研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切实将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本报即日起推出“主题教育调研成果巡礼”专栏,深刻展示最高人民法院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做好调查研究,如何以高质量调研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敬请关注。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

  如何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真情况、解决真问题?如何把调查研究与做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结合起来?如何防止调研工作走马观花、浅尝辄止、浮于表面?如何把调研成果转化好、运用好,切实解决问题、推动发展?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发现真问题、开展真调研、解决真问题”作为调查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工夫,推动调研工作扎实开展。

  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司局级领导、咨询委分别带队外出调研24、166、18个团次,调研地点覆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6个市(县)。各调研组开展座谈交流611场、发放调查问卷11075份、个别访谈1648人次、实地走访544次、查阅资料1638次。

  直插基层、直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广大党员干部通过蹲点调研、解剖式调研,形成重调研、找问题、解难题的工作氛围,在全院凝聚起大兴调查研究的共识和力量。

  求“深”——

  科学统筹,深入基层,既看“高楼大厦”又看“背阴胡同”

  “要通过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新情况、找准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调查研究务求实事求是,与日常司法审判工作结合起来,不搞一阵风、不能‘两张皮’、绝不走形式。”

  今年3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召开会议,对抓实抓好主题教育中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出部署安排。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先后带队前往北京、广东、江苏、云南、广西等地法院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挖掘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确定改进措施。

  什么是调查研究的“真问题”?选定调研题目是开展调查研究的关键环节。

  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共提出79个选题建议,同时向全国各高级法院征求意见,经充分酝酿、广泛调研,最终确定了院领导牵头调研的18个课题、各部门牵头调研的39个课题以及咨询委开展调研的9个课题。

  “题目紧扣法院工作实际,注重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既有政治类调研课题,也有审判管理、绩效考核、司法建议、司法改革等体制机制建设问题,还有一些重大司法实务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表示,选定的调研课题具有较好的覆盖面、代表性和典型性。

  “坐在办公室碰到的都是问题,深入基层看到的全是办法。”基层是最大的“资料库”,只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才能掌握第一手信息、最真实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各调研组在拓宽调研广度上发力,调研地点涵盖东、中、西部地区,将调研工作向西部、基层、困难地区倾斜,充分发挥6个巡回法庭、28个巡回审判点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独特优势,将巡回审判工作与调查研究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基层多维度调研,既看“高楼大厦”又看“背阴胡同”。

  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具体适用方面的问题?只有掌握足够多的样本,才能避免“管中窥豹”“一叶障目”。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就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机制问题开展专题调研,采取实地走访观摩、多方座谈研讨、案例数据分析、线上问卷调查(3592名刑事审判人员参与)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基于数据的适用情况图表、基于调查问卷的总结分析、基于司法实践的典型案例……逐渐勾勒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在全国法院落实落地的全貌。

  通过调研,刑一庭从思想认识、案件质量、权利保障、量刑把握、程序机制等多方面综合分析,总结当前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对策措施。

  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根据中央指导组指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提前部署,制作调查研究问题清单模板,要求全院各部门及咨询委如实填写,督促各调研组找准问题、提实措施。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院各调研组共查找问题200余个,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200余条。

  求“实”——

  “调”在实处,“研”出实效,把调研同执法办案有机结合

  实情看得准不准、摸得清不清,直接关系到调查研究质效。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也是人民法院“破题”的关键。

  涉诉信访矛盾突出,为何难以得到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能否在程序内解决?部分地区法院为何出现立案偏离度预警?变相不立案问题何解?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围绕“实质性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及解决年底不立案”问题,由庭领导带队,分赴重复访滞留访高发、信访情况复杂、立案偏离度高的河北、吉林等地,通过座谈访谈、统计分析等方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调查研究。

  “审判阶段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申诉信访环节未发挥前端过滤和复查实质化解功能”“‘三跨三分离’案件配合协同机制不健全”“存在月末、季度末‘控制收案’问题”……对于调研中发现的种种问题,调研组直面不回避,整改不含糊——

  短期能够解决、需要尽快改进的问题,立行立改、马上就办。例如针对某长期在京缠闹、重复访的突出信访案件,制定包案分工方案,督促推动相关法院拿出过硬措施,该涉诉信访问题得到初步化解;

  一时难以解决、需要持续推进的问题,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例如针对各种变相不立案问题,调研组专题调研分析,形成问题清单,以专项通报形式下发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求问题突出地区限期排查整改。

  近年来,数字经济成为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引擎。如何既依法保护民生权益,又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是民生司法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如何保护?AI“换脸”侵犯自然人肖像权吗?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不合理应用行为应如何规制?

  察民情、谋实策。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以“数字经济背景下民生权益司法保护问题”为主题开展调研,综合运用座谈访谈、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把调研同执法办案等工作有机结合,外出调研10次、召开座谈会23场,走访地方法院和有关单位26家。

  一项项调研成果,正在迅速转化落地,为调研奠定了“实”的基调——

  联合人社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明确了平台用工常见类型的劳动关系认定思路,充分实现平台经济良性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互促共进;

  发布网络消费典型案例,进一步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有利于消费升级的法治环境,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针对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涉及有关部门共同治理的社会问题,通过协调联动,促进规范共治,下一步还将适时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减少成诉案件,推动实现诉源治理。

  求“细”——

  深刻剖析,补齐短板,解剖式调研做深做实能动司法

  浙江某全国服装百强企业有2600余名员工,年销售额15.8亿余元,出口1.3亿美元。该企业因违反海关监管虚假申报,被检察机关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起诉至法院,企业经营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如何帮助、监督、促使企业规范经营?如何让涉案企业感受到法律的刚性的同时,也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虽然是司法工作的一个小切口,但其关涉的是大政治、大民生。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针对该典型案例开展解剖式调研,发现涉案企业虽然有虚假申报的行为,但并未导致税款流失。刑二庭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海关总署缉私局多次会商,达成一致,指导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检察院、杭州海关沟通协调,后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撤回起诉。

  随后,刑二庭又指导浙江省两级法院认真做好案件后续处理工作,指导涉案企业结合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做好合规整改。经过整改,涉案企业经营更加规范,同时也带动周边企业认真做好企业合规建设。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对典型案例抽丝剥茧,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深刻检视剖析问题,更能发现工作的短板和弱项。

  “不能简单将此项工作认为仅涉及民营企业犯罪量刑情节认定和适用的小问题。”

  “案件审结后的执行、监督、反馈等落实不够到位。”

  “检法程序对接尚未完善,配套机制不够健全。”

  “很多实体性、程序性内容需要通过制度层面加强保障。”

  ……

  更丰富的案例、更细致的调研,可以带来更多更深入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围绕该问题组织案例大讲坛,张军院长出席并讲话,相关案件主审法官、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研讨,以案例为切入点,共同研究解决实践中的问题与困难,以更好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各调研组正在面向各部门收集对典型案例开展解剖式调研的有关内容,对在典型案例解剖中发现的新问题,将及时纳入检视整改问题清单,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对策建议和政策措施,努力实现“解剖一个案例、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求“准”——

  靶向施策,精准祛“疾”,确保调研取得实际成效

  如何精准谋划调查研究主题,确保调研方向不走偏?如何在调研中找准靶心、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度”和“准度”?

  与民事、刑事案件相比,我国行政案件为何上诉率、申诉率长期在高位运行?行政争议在审判中并未得到实质性化解是问题的核心。

  针对行政案件上诉率高、申诉率高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组成专项调研组,到北京、河北、湖南、云南等地,深入基层法院,听取法院、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的意见,听取来京汇报工作的陕西法院、青海法院相关同志意见,在海南组织召开全国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围绕上述问题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

  针对痛点,找到病灶,才能精准祛“疾”。

  行政庭从自身司法理念、司法政策、工作机制、队伍素质等方面深入分析,梳理出6个方面共计38项工作任务。

  “坚决克服消极审判、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思想。”

  “在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加强对诉讼请求和核心争议的审查、回应,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及判后释法明理。”

  “探索开展‘一人多案’‘一事多案’集中办理工作,减少程序空转。”

  “推动建立由党委政法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参与的行政争议化解平台。”

  ……

  一条条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举措,都剑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强与被诉行政机关的沟通,积极争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庭负责人表示,为推动解决府院联动顶层设计不足、复议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够、复议与诉讼衔接等问题,行政庭加强与司法部复议应诉局的沟通协调,下一步将持续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求“效”——

  啃“硬骨头”,开“好药方”,做实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调查研究不是走马观花,而是要直面矛盾和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药方”。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贯穿调查研究全过程,连续召开三场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7月4日、12日、30日,分别围绕院党组、咨询委、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牵头调研课题进行深入交流。同时,形成最高人民法院主题教育调查研究问题清单和成果转化运用清单,将成果转化运用与整改整治等有机融合、一体推进。

  不少部门在选题阶段就将调研课题与一段时间内将要出台的司法解释、制定的规范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主题等相结合,确保调查研究有的放矢——

  执行局开展“新时代人民法院‘执源治理’问题”调研,正在研究制定“执源治理”指导意见或者操作指南,修订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司法解释,修订拒执罪相关司法解释等,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后半篇文章”;

  刑三庭牵头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有关问题”调研组,积极会同最高检、公安部相关部门,围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出台专项适用意见及其他指导文件,切实将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研究室依托牵头的“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问题”调研课题,坚持边调研、边整改、边巩固,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对下审判业务指导和民事、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办理机制的通知》等5份司法文件,全面优化调整试点政策、破解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审级制度;

  第三巡回法庭牵头的“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问题”课题组将开展此次调研与明年拟召开的人民法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三次联席会议主题相结合,既确保调研成果能够及时转化运用,又确保人民法院能够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服务“国之大者”。

  通过转化调研成果,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审判管理现代化水平——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平台欠缺的问题,法答网于7月1日上线运行,为全国四级法院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审判业务咨询答疑和学习交流服务,有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促进法律准确统一适用,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不够科学问题,调研组经过三个月的调研论证,在收到本院各部门、各地法院和专家反馈的800余条意见建议基础上,经反复研究,形成新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自7月1日至9月30日在具有代表性的11个省(市)法院组织开展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

  针对全国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调研情况,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司法解释。各部门正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如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信用卡纠纷诉源治理问题、帮信罪问题、危险驾驶罪问题等,研究向有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

  ……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调查研究永远在路上。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人民法院必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牢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开创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