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释放“三个规定”制度优势
2023-09-14 10:26: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晟
 

  “三个规定”是公正司法的坚强后盾,是落实“公正与效率”的必然要求和关键抓手,也是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保障。司法人员要善用“三个规定”制度机制,依法排除内外部干扰,展现公正司法形象。

  一、全面克服“三个规定”落实障碍

  卸下思想包袱。有些干警因为碍于情面、怕打击报复、担心影响被记录人等原因,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对此,要破除“老好人”思维,认识到记录填报的直报、保护和保密机制,认识到记录填报不是自找麻烦,也不是记别人“黑账”,而是必要的职业约束和有效的履职保障,变被动填报为主动报告。

  摒弃三种心态。摒弃敷衍应付的麻木心态。有的干警认为只要自己依法办案或者没有正面回应,干预过问的情况无须填报,有的认为暂时没查到就不必自找麻烦填报。摒弃避重就轻的侥幸心态。对选择性填报、模糊性填报等问题,以及隐瞒不报、填报无关事项、填报事项避重就轻等情形予以矫正。摒弃消极应对的观望心态。有的干警如实记录干预过问行为的主动性不高,如实填报的执行实效还需进一步加强。

  走出执行误区。正确区分外界依法监督。要准确把握让审理者裁判与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禁止不当接触交往与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的辩证关系。正确区分内部正当监管。“三个规定”并不否定院庭长的依法监管,办案人员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接受监管,院庭长也不能因此不敢不愿监管。正确区分群众合理诉求。对于群众的正当诉求,应告知反映案件诉求的程序和渠道,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二、自觉养成“三个规定”填报习惯

  提升干警认识力。加强教育培训,将“三个规定”制度列入法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审判委员会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以及新进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组织“三个规定”专题辅导,开展学习讨论、趣味知识竞答等活动,确保学习教育不漏一人,深化全员思想认识,让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入脑入心。

  发挥“头雁”带动力。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一把手”工程,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抓落实,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院党组定期研究部署,约谈填报不及时、不属实等问题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记录报告情况逐月分析研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调动亲属支持力。通过家属助廉开放日、政治家访、助廉家访、组建“家属助廉群”等,加强家院联动,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温馨提醒卡、签署“助廉嘱托书”、赠送廉政书籍等活动,筑牢干警家属遵守“三个规定”的意识,充分发挥家属助廉作用,支持配合制度落实落地。

  凝聚社会协同力。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以推文、漫画、微视频等方式宣传讲解制度规定,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声势浓厚氛围,切实提升“三个规定”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支持度。

  增强制度保障力。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必备内容,列入年度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评价体系,不断健全履职保护和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督促机制,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范围,通过考核督查促进制度落实。

  执行“三个规定”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让广大干警从“他律”到“自律”,养成“逢问必录”的工作习惯,把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

  (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