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区法院开展财产处置专项活动
2023-10-18 16:03:28 | 来源:长春净月区人民法院 | 作者:张译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重要指示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313”工作总体布局、长春市法院新“1237”总体工作思路,大力培育和弘扬执行干警司法良知,确保执行工作公正廉洁高效,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健全执行机制,全面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出台财产处置专项活动方案并开展财产处置专项活动,成果显著。

  开展财产处置专项活动,整合资源统一调配

  为解决财产处置周期长、速度慢等问题,净月法院执行局自2023年3月1日起,开展财产集中处置专项活动。各团队长将本团队需处置的财产进行统计后报送执行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依据财产种类、所处位置、标的大小等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将待处置财产集约整合后重新分配给各办案团队,最大限度节约人力物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专项活动期间内拍卖标的物数量28件,成交金额7816.17万元。

  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突出司法强制性

  针对被执行人拒不配合造成的财产处置困难等情况,净月法院不断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加强搜查、罚款、拘留和打击拒执罪等强制手段的运用,为财产处置扫清障碍、强化震慑效果,直接促成多起“骨头案”执行完毕,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在丁某与郁某、潘某、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中,申请人身患癌症急需治疗费用,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却抗拒执行。经过对案情的全面分析研判,承办法官决定对暴力抗法阻碍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联合检察院、辖区派出所、社区等多方部门开展强迁行动,历时16小时强迁工作顺利完成,强迁结束后,该处房产顺利拍卖成交,案件执行完毕。

  在吉林省某药业有限公司与吉林某医药包装有限公司、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过程中,由于某医药公司有财产但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办案法官多次突击前往该公司厂房并与负责人约谈,向其释明如果不积极履行义务法院将会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查封、拍卖,经过法院多次施压,被执行人终于转变态度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主动履行,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

  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处理重大疑难案件

  审级下移后,大量超1000万元大标的额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这部分案件财产类型多样,标的额价值大,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为妥善处理此类案件,净月法院执行局严格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与上级法院及开发区管委会汇报、请示。

  在某银行与吉林省某动画集团有限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净月法院同时向净月区管委会和上级法院进行报备,通过主动汇报沟通争取协调支持,针对可能引发的风险问题提前进行预判、部署,妥善应对了标的物出租、有大量学生在建筑内上课等意外情况,组织三方针对租赁、腾迁、学生安置等事宜达成协议,最终该园区以71971705.12元成功拍卖,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此次成功拍卖极大避免了资源闲置与浪费,实现了金融机构债权清收、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的“三赢”。

  及时总结归纳,提高财产处置规范化水平

  净月法院执行局在财产处置专项活动期间,每周固定召开专题会议,各团队积极交流在财产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经验,并对处置难度较大的案件进行集中研讨,逐渐形成更为规范化的财产处置流程。

  财产处置要“快”。执行指挥中心在收案阶段设专人负责首次接待,形成初次接待笔录,准确记录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指挥中心统一五查后,及时将反馈结果进行登记,形成不动产、动产的专门台账,将案件分流为有财产案件和无财产案件以及大标的额金融等特殊案件,繁简分流,类案集中,进一步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现场记录要“准”。在初次现场踏查阶段,要全面、准确记录待处置财产现状,利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尤其针对产业园区、办公楼等大面积标的物,着重对建筑物是否有租赁使用、抵押等情况进行摸排,做到不缺一屋、不落一角,及时准确记录,为后续处置工作扫清障碍。

  集中看样要“全”。在组织集中看样时,要积极联系所有竞买人,力求竞买人能全部到场,确保看样有效,避免因看样程序存在瑕疵而对拍卖后续工作造成阻碍。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下一步,净月法院执行局会站在新的起跑线上,继往开来,持续发力,继续在执行工作中推进财产处置工作,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