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证被吊销后
2023-11-14 10:32: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洪晖
 

  “感谢法院的居中调解,烟草专卖许可证办好后,我又可以重新开店了。”电话那头的老人语气诚恳,颇受感染的我,不由回想起这起特许经营许可案办理过程。

  此前,因未提前续办烟草许可,老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本地烟草专卖局注销,老人愤怒地认为,自己仅仅晚了3天,证就直接被注销,烟草专卖局实在不讲道理,遂起诉要求撤销该注销决定。原告认为,到期注销非其本意,对方事先未作告知;被告烟草专卖局则认为,注销行为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属依法依规办理。

  此“题”何解?审查完证据材料的我,尽管认同被告的观点,但一些想法开始萦绕心头:原告年近八旬,且原审批的行政许可发生在5年前,如不加以提醒,往往容易忽略到期时间,行政机关是否应当予以注意?烟草零售收入是原告的主要生活收入来源,注销其烟草专卖许可将对其权益产生重大影响,被告作为行政机关,是否需要合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具体情况作出行政行为?

  反复考量之后,我认为难题还需“情”字解:行政行为不能依照法律法规冰冷、机械实施,要兼顾法理和情理,同时谦抑执法,如此方能“合法又合理”。本着实质性解决纠纷,避免讼累,我建议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愿意协商。最终,被告烟草专卖局从原告老人的实际情况出发,为其重新办理烟草专卖许可的审批;老人在诉求得到满足后,主动撤回本案诉讼请求。结案后,我还发送司法建议给烟草专卖局,以个案防“未病”,得到对方积极反馈。

  法徽别于胸,心中感悟涌。将来的审判工作中,我将在法律的框架内,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