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为我们主持公道,否则的话可真是太冤了!”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西田营村村民老刘一边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一边不停感谢送达文书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干警,让他恢复了清白——
不会上网的农村老人,怎么成了淘宝店主?
2023-12-12 09:10: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立丽 朱立波
 

李路明向被告送达撤诉裁定书。

  成为被告 老刘一脸懵

  2021年12月,原告福建省漳州鹏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与专利权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获得了某款手机支架的独占许可授权,后该公司发现,淘宝平台上有一些店铺销售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的商品,遂以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将店铺的注册经营者老刘等诸多侵权人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此案分到了南阳中院民五庭庭长李路明手中。收到案件后,李路明按照原告提供的手机号码未能联系到老刘,电话号码是空号,手机号码显示的归属地在福建。

  于是,按照原告提供的老刘身份信息,李路明团队来到老刘所在的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西田营村,在当地村委会的协助下找到了老刘家。

  老刘在当地镇上一家石料加工厂当门卫,其老伴儿提供了老刘的手机号,法院干警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老刘。“我又没有用过手机支架,为啥要告我?”当李路明电话联系老刘时,老刘完全搞不明白法院为什么要找他,没说几句就挂了电话。

  为了向老刘讲清楚案件的基本情况,李路明团队在老刘家等了近两个小时,临近中午,老刘回了家。

  “你在淘宝网上开了个网店,卖的东西里有一款手机支架,你销售手机支架侵犯了别人的外观设计专利,现在人家向法院起诉了,告你侵权要求赔偿。这是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和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你得准备相关材料应诉。”李路明向老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

  “什么网店?我没有开店,我买东西都是去村里的小卖部和镇上的集市,我没用过手机支架,咋会侵犯别人的啥子专利?”听李路明说完,老刘还是一脸懵。

  通过现场送达,李路明对老刘的基本情况有了更多了解。老刘是一位年过六旬的农村老人,对互联网非常陌生,用的也是一款功能有限的老年机,家里也没有电脑。结合去现场送达时老刘的表现,李路明觉得老刘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网店的经营者。

  查明真相 为老刘洗冤

  案涉网店的经营者是否是老刘?如果不是老刘在经营,实际经营者是否是老刘的家人或相关人员?带着这些疑问,李路明询问其是否向别人出借过自己的身份证,老刘称,从未让别人用过自己的身份证。送完传票,李路明团队走访了老刘村子里的村干部和村民,经走访了解到,老刘家人均有其他职业,未从事网络销售。

  庭审时,合议庭就本案被告是否适格作为第一个争议焦点进行审理。庭审中,原告提交了从淘宝调取的店铺注册经营信息,信息显示,注册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均与老刘身份信息一致,店铺关联的支付宝账号也是老刘实名注册,但老刘坚持称自己从未注册过网店和支付宝账号。法庭在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时,老刘对知识产权、外观设计专利等词汇完全不了解,也从未见过诉争的侵权产品,法庭根本无法就案件事实进行实质性调查。

  这种情况引起了李路明的重视与思考,老刘是这种情况,那么原告同时起诉的这批系列案的其他被告是不是都是这种情况呢?他认为,这个系列案必须查清楚,否则许多无辜的人就要成为“侵权人”,背负侵权赔偿责任。

  庭审后,李路明团队召开了案件分析会,讨论究竟如何能查清案件事实。大家纷纷发表意见,“经过咱们前期的调查,我认为老刘并不是这些店铺的实际经营者,实际经营者另有其人。”“对,我们要查清这些店铺的具体经营状况,才能将老刘的主体资格否定掉。”“我们不但要查店铺注册信息,还要接着往下查,查查店铺的经营流水走向如何。”……

  大家各抒己见,确定了下一步调查方向。随后,团队远赴淘宝公司和支付宝公司所在地进行调查取证。他们调取了案涉店铺的注册信息、账户信息、经营流水,发现案涉店铺和账户虽系用老刘身份信息开设,但店铺的经营收入最终并未进入老刘的支付宝账户或银行账户,而是转入了其他几个特定账户,经向支付宝公司查询,这些特定账户注册人均非本案被告或其相关人员,其他几个案件也是这种情况。

  李路明再次询问老刘夫妇,除办理医保、社保外,是否在其他场合向他人透露过自己的身份信息。老刘的老伴儿突然间想起了什么,说道:“有一次赶年集时,看见街上有人摆摊免费送礼品,只需要扫码填写个人信息,就可以免费领取玩具、鸡蛋等,很多人都在领,我们不会操作,摆摊的人拿着我们的手机帮我们弄完后,送了个大熊猫玩偶,还照了张相。”

  综合所有信息,合议庭经充分调查研究,认为该批案件被告并非案涉店铺的实际经营者,店铺系用盗用身份信息注册经营,店铺经营收入并非归属被告。原告在了解上述情况以后表示:“老刘他们确实不是店铺实际经营者,也不是实际收款人,我们将向实际侵权人主张权利。”向原告释法说理后,原告全部撤诉。

  延伸普法 让“老刘们”警醒

  案件虽然审结了,但李路明考虑得更深远,他认为这批系列案不是偶发的,作为法官,他有责任为保护这些老人的权益做些什么。

  在向老刘送达结案文书后,南阳中院联合当地村委开展了一次“个人信息安全”普法宣传,把村里的群众都请来了。老刘夫妇现身说法,讲述自己“打官司”的经历,并且告诫同村村民:“别跟我们一样贪小便宜,要不是法院查得仔细,这次我们要吃大亏!”

  南阳中院民五庭的法官也结合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告诉村民们要树立信息安全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防止身份信息被盗用或上当受骗。周边群众听后纷纷感叹:“扫码领鸡蛋这事儿我也见过,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以后可不敢乱领了。”

  “今后再办理类似案件,我们要格外留心,做好被告甄别工作,通过多种手段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南阳中院副院长龚超表示。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