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县:拒不支付赔偿款 硬核执行促履行
2024-01-04 10:51:14
 

  中国法院网讯(韦德涛 吴京宇)12月29日,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申请人王某某在收到最后一笔赔偿款后,急忙赶到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为执行干警送上一面锦旗,感谢法院为其追回赔偿款。

  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时,因避让不及将驾驶四轮车的王某某撞伤。事故发生后,经交管部门认定,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王某某住院期间,蒋某仅支付部分医疗费。由于蒋某投有交强险,王某某出院后,保险公司已按保险合同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双方因赔偿问题引发纠纷,王某某将蒋某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蒋某赔偿王某某各项损失共计36000元。判决生效后,蒋某未履行判决义务,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向蒋某送达相关法律手续后,多次督促其尽快履行案款。蒋某刚开始时表示,自己会有一批货款支付,到那时便将赔偿款履行完毕。期限到后,蒋某却只字不提赔偿之事,执行干警立即将其名下轿车予以查封。

  随后,执行干警赶到蒋某居住的小区寻找到了该车,却找不到蒋某,其拒不接听电话也不回复信息。经过一番调查,得知蒋某近日均在晚上回家居住。

  由此,执行干警决定现场等待蒋某归来。蹲守两个小时后,终于将从外面回来的蒋某堵在家中。经现场释法无果后,依法将蒋某拘传并将被查封车辆扣押。

  执行干警从强制执行的角度,向被执行人蒋某释明不自觉履行将会面临的后果,并从情理上劝说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但蒋某心不为所动,摆出一幅“死抗”到底拒不履行的样子,最终被送进拘留所。

  拘留期满后,执行干警明确告知蒋某若还是消极对待问题,将对扣押车辆进行拍卖。蒋某通过“自身体验”,明白了规避执行不可行,于是一次性缴纳案款18000元,剩余部分写下保证承诺两个月内分期履行完毕。后续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蒋某按期将剩余案款18000元履行到底,其名下轿车随之被解封。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