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2024-01-10 08:45: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晓芬
 

  我们要以能动履职展现司法担当,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人民法院涉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再审典型案例,彰显了人民法院以严格公正司法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坚定立场。

  现实中,民营企业家最为担心和害怕的就是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以及过度采取执法措施,造成企业巨大损失。从研究制定司法解释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腐败行为惩处和追赃追缴力度,到健全常态化冤错案件纠正机制,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从强调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的保护,充分发挥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功能,及时制止侵害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到要求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严格规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律程序,畅通案外人在刑事追赃追缴程序中表达诉求的渠道,《指导意见》以多项强有力的举措,重申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鲜明态度,展现了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畅通法治之路的司法担当。

  在挽救困境民营企业方面,《指导意见》强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企业重整识别机制,依托“府院联动”,既要以司法手段推动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诚信履约,也要推动民营企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针对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要求完善相关重整机制和配套制度,加大挽救力度,提升市场化重整效益。据了解,2023年1月至9月,全国法院受理破产案件19797件,审结11517件,化解债务1.08万亿元,帮助1000多家企业通过重整、和解实现重生。

  此外,《指导意见》要求强化能动司法,落实落细“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司法理念,充分运用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及配套机制,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审理的管理;要求公正高效办理民刑行交叉案件,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规范诉讼保全措施,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化涉民营企业解纷机制建设,持续提升司法审判保障质效。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指明了方向。面向未来,人民法院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的号召,聚焦民营企业的需求和期盼,以能动履职展现司法担当,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理解宽容、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