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邵武:古镇“枫”景 因“和”而兴
2024-01-10 10:43: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慧
 

  田间地头、村头巷尾,她们戴着法徽,将矛盾纠纷化解贴近群众,墟天集市,节庆假日,她们摆上桌椅,将法治种子播撒百姓心田,古镇景区、锦溪河畔,她们挂点守护,将司法服务注入乡村振兴……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和平人民法庭正秉承着以“和为贵”“和为美”的初心,辨法析理,解忧于民,画下一幅幅公平、公正、廉洁、为民的美景。

  完善便民机制 助力百姓和顺

  “感谢你们中午还开庭,真的给了我们很大的方便。”当事人米某明表示。

  原告米某明与被告米某仙系堂兄弟。两人因5万元借款的事情闹上法院。收案后,和平法庭庭长郑秀云联系上双方了解情况。得知原告从事务农工作,存钱不易,5万元基本是其全部积蓄,而被告生意失败,已被法院拍卖了房产,经济确实紧张。此时正值3月,是烟叶备耕备栽关键时期,原告忙于农活,被告目前也在务工,只有中午和晚上有空,为方便双方当事人,故将案件定于中午13:00开庭。最后将案件调解在诉中。

  “午间法庭”的设立,是和平法庭根据山区农民生产生活节奏,推出的一项便民举措。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和平法庭打造订单式诉讼服务,推出了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错峰送达、线上线下送达,在村(居)设服务点,设立“午间法庭”“农家法庭”“田间法庭”审案机制,让诉讼服务更便捷、更高效,随时随地解“乡愁”。

  推动诉源治理 助力基层和谐

  司法服务工作不仅诉讼要予方便,治理也要多元。

  “幸亏有你们,帮我们推进了电站的拆除进程,使得镇里水源改善活动顺利推进。”日前,和平法庭法官与和平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再次走进电站旧址,放眼望去,此处房屋已被推平拆除。

  位于和平镇鹿口村的电站因种种原因,导致无法进行发电收益,成为闲置资产已有多年。2022年,为了改善和平镇的水源,和平镇人民政府决定对该电站所有房屋及地面附着物,进行整体拆迁、拆除。在征收过程中,双方对拆迁补偿款协商多次但仍有分歧,导致征收项目进展缓慢,严重影响了和平镇水源改善的进程。

  此事事关民生,刻不容缓。法官得知此事后立即展开调查,多次进行走访,并与和平镇司法所、综治中心展开联动。在多方数次耐心细致地调解下,终于在2023年1月18日成功地让这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促成双方就拆迁补偿款达成调解。之后,在法官的引导下进行司法确认,保障了调解协议的执行力。

  此次水电站的顺利征收,是和平法庭积极参与乡镇基层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一个缩影。

  和平法庭积极构建“2+N+X”诉源治理新模式,即构建以法庭员额法官(庭长)或法官助理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为“2”位固定成员,由涉案纠纷的相关部门乡镇林业站等“N”个部门参与,共邀村“两委”成员、乡贤、企业(行业)牵头人等“X”名乡村网格力量(网格员)组成的多维联动协同共治化解纠纷服务网,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落实跨域协作 守护乡村和美

  与泰宁法庭签订跨域司法联动共建协议,是和平法庭延伸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又一新举措。

  “谢谢法官,通过你们的答疑解惑,这个事情我们会心平气和进行处理的。”去年8月,邵武法院和平法庭与泰宁法院金湖法庭联合朱口镇司法所、综治中心,共同化解一起损害赔偿纠纷,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法结,推动双方服判息诉。

  原告李某为泰宁县朱口镇村民,在朱口镇某村部修建2个鱼塘从事鱼塘养殖。被告江某祖籍为南平,因事业发展,通过招商引资后来到泰宁,在李某修建鱼塘的上游建设了一个养猪场。

  2021年、2022年间,李某的鱼塘多次出现鱼苗死亡现象,其认为是江某养猪的废水排入导致。二者找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但因双方均不愿进行鉴定而不了了之。多次协商未果,李某将江某起诉至泰宁法院金湖法庭,要求江某赔偿其损失。

  考虑本案江某为南平人,朱口镇又与和平镇相邻,地域文化同源,且该案涉及环境保护,和平法庭收到通知后,果断与金湖法庭开展联合调解。两地法官实地走访了养猪场和鱼塘,后采取“一对一”“背靠背”的调解模式,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虽未达成调解,但依然感激两个法庭提供这样一个平台与机会解决问题,缓解两人之间的积怨,并表示会平和地接受法院的裁判。

  6月,邵武法院和平法庭与泰宁法院金湖法庭签订跨域司法协作共建协议。围绕着党建共建“党旗红”、环境共护“生态绿”、种业共守“稻花香”、文遗共创“古色靓”、边界共治“无讼村”、协同共联“解难题”六项内容开展工作,不断提升两地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目前,已联合开展矛盾化解、法治宣传等5场次,助力市际边界乡村振兴。

  人民法庭扎根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建设者。和平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厚植法治根基、培育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将执法办案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参与基层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刷新乡村振兴法治“底色”,让农业有奔头、农民有盼头、农村有看头。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