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法律制度概览
2024-01-12 09:46: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帆
 

  编者按  爱国主义教育法是教育人们热爱祖国、增强凝聚力和自豪感的法律规范。各国以不同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形成了可资借鉴的法律制度。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为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有力法律支撑,为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奠定坚实基础。本版特刊登文章,介绍域外相关法律制度,敬请关注。

  制定政策和法律

  各国都重视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与法律体系。

  政策规划。自2001年以来,俄罗斯联邦政府相继颁布四个公民爱国主义教育国家纲要,分别是《2001-2005年俄罗斯联邦公民爱国主义教育国家纲要》《2006-2010年俄罗斯联邦公民爱国主义教育国家纲要》《2011-2015年俄罗斯联邦公民爱国主义教育国家纲要》和《2016-2020年俄罗斯联邦公民爱国主义教育国家纲要》。

  法律制度。斯洛伐克于2010年3月2日通过《爱国主义法》,该法规定,在政府、议会和其他国家机构开会前以及在乡村举行的公共集会上、学校每周开课前,必须播放国歌。2015年4月16日,独联体成员国通过独联体《爱国主义教育示范法》,该法要求确立“继承传统、热爱家乡、服务社会、遵守法律、无私奉献”理念,使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教育结合为“公民爱国主义教育”。

  一些国家还注重加强国防教育的法治建设。美国颁布了《1947年国家安全法》《普通军训与兵役法》《国防教育法》。法国颁布了《国防法》《国民兵役法》《特别征兵法》《国防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瑞典相关法律对公民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组织机构和组织细则作了具体规定。

  组织建设与经费安排是确保爱国主义教育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

  俄罗斯发布的4个爱国主义纲要,从总体上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实施计划、资源保障计划、评估实施计划,涵盖了国家的所有机构。第一个纲要强调教育部等12个部门负责爱国主义教育;第二个纲要增加了负责爱国主义教育的部门,在俄罗斯89个联邦主体行政机构中设有7000多个青少年教育机构,专门负责文化教育、公民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在经费方面,第一个纲要时段要求国家拨款用于爱国主义教育的经费总计为1.3亿卢布,第二个纲要时段为3.7亿卢布,第三个纲要时段为5.9亿卢布,第四个纲要时段为17亿卢布。

  德国成立了政治教育中心,各州相继成立了分支机构。其总任务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具体任务是系统地向公民普及国家历史文化知识,增强公民的政治和民主参与能力。该中心每年出版大量政治教育书籍,供公民免费或缴纳少量费用领取。每年还在全国各地举办许多爱国主义报告会、讲座和讨论会,吸引大量民众参加。

  宪法与公民教育

  德国、新加坡等国十分重视宪法教育和公民教育。

  在德国,学生到了一定年龄就要认真学习《基本法》(宪法),学生初中毕业时,政治教育中心会送给每位学生一本《基本法》作为礼物。1995年8月30日,哈萨克斯坦通过现行宪法,国家宪法日(每年8月30日)这天,著名表演艺术家和文艺团体都要参加纪念活动,还举行自行车公路赛、哈萨克式摔跤、广场晚会等活动,以提升民众的爱国精神。泰国每年12月10日是宪法纪念日,政府部门都要与民众代表共同举行纪念活动。

  在新加坡,政府教育公民要树立“我是新加坡人”的国家意识,希望所有公民在内心认同“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新加坡”,增强对祖国的热爱,承担作为一个新加坡人的社会责任。在美国,公民教育从小抓起。在小学阶段,教育孩子认识代表美国的各种标识,让孩子们学习有关美国政府和美国历史的基本知识;在初中和高中阶段,培养学生的政治态度;在大学阶段,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和纪律教育。

  公职人员教育

  对公职人员的爱国主义教育,德国、英国等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

  德国《基本法》和《联邦公职人员法》规定,行使国家主权事务权力的公职人员负有公法上的服务及效忠义务,实践中,要求公职人员履行更高程度的忠诚义务,如不得参与罢工或破坏政府运作效率的不合作运动等。

  澳大利亚《1999年公共服务法》规定,公职人员在国外时,各项行为必须维护国家声誉,如果违反相关规定,该公职人员可能被解雇、减薪、罚款或重新分配工作。

  英国对公职人员明确了更高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及责任。英国《1351年叛逆法》《1848年叛逆重罪法》《1989年官方机密法》,适用于公职人员。如果公职人员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将被处以额外惩罚;如果公职人员触犯叛国罪,除一般纪律处罚外,会自动丧失获得退休金的权利。

  加拿大《1867年宪法》规定,参议员如有以下情况将丧失资格:一是宣誓、发表声明效忠外国政权,或通过程序成为外国公民,或有资格享有外国公民权利或特权;二是犯叛国罪。加拿大《公共服务价值观和道德守则》禁止公职人员公开批评加拿大政府,如有违反,会被解雇。

  学校文化教育

  一些国家的法律将学校定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

  法国爱国主义教育以学校为主,结合家庭和社会的教育,从幼儿开始一直到学校毕业步入社会,不间断地进行全面教育。其特点是学校、家庭、社会三种教育途径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使公民的爱国主义教育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

  在俄罗斯,通过开设文学、社会学、历史学、伦理学、法律学等专业课程,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其中。在人类学、民族学、政治学等交叉课程设置中,从理论上丰富与完善爱国主义内涵,使青年学生能够从热爱国家升华到热爱本国历史和文化。

  在新加坡,根据受教育者心理发展的规律,设置不同的德育培养目标,注意内容的循序渐进。1954年,韩国开始在中小学中恢复道德课。从低年级到高年级,都贯穿着培养学生的民族意识,激发爱国、爱家的情感和信心,提倡为民族自主奋斗的精神。

  历史传统文化中有浓郁的爱国主义要素,让青年了解和学习历史传统文化,是天然的爱国主义教育方式。

  在朝鲜,孩子一入幼儿园,老师就给他们讲战斗故事和英雄事迹。到了中、小学时期,学校设有专门的国防教育课程,讲解朝鲜反抗外来侵略的光荣历史;从高中起定期接受军事知识的教育,参加军事训练。大学生在校期间还要到部队过一段时间的军事生活,通过亲身体验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性。

  白俄罗斯为了使青少年一代了解祖国的历史,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在卫国战争历史国家博物馆、斯大林防线遗址、布列斯特要塞等处开辟了校外课堂。

  家庭与社会教育

  家庭是构成社会共同体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培养其成员爱国主义精神的场所。

  新加坡重视家庭教育在国民意识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前总理李光耀曾说,坚强的家庭结构,在培养下一代的过程中,有巨大的持续力量。新加坡政府通过组织社会实践活动,使国民关注社会问题,增强对国家的责任感。

  韩国的父母很注意让孩子从小时候就开始接触和了解民族文化,让孩子了解祖国,了解自己的“家”。在韩国,除了正规的国民教育外,在各种社会教育和考试中也有民族精神教育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如韩国司法考试教材中,就有大量的爱国主义内容。

  在英国,家庭、社区都是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主体,各种社会力量在爱国主义教育方面都能积极发挥作用。每个家庭从小就教育子女遵守公共道德,培养子女文明有礼的习惯,使子女在学前就受到公民意识熏陶;社区教育主要是为学生创造自觉、自主参与社区活动的机会。其形式包括义务劳动、环境治理、教堂服务等。在这个过程中,受教育者同其他人互动,达成一致的观念认同。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