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法院执结多起涉刑事罚金执行案件
2024-01-12 09:50: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金昆
 

  编者按: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虽然辛苦,但却值得。”这是鲍卫忠同志常说的一句话。一直以来,阿尔山市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把能动司法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努力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缜密梳理、分批跟进,顺利执结6起涉刑事罚金执行案件,督促补缴罚金取得较好成效,极大维护了刑罚的严肃性。

  2023年下半年,被告人徐某某、霍某某等四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年,缓刑四年、两年不等刑期,陈某、代某二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一年二个月,同时上述六人均判处30000元、10000元不等罚金。在判后法定期限内,六人均未能按生效判决履行缴纳罚金义务,刑事审判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该罚金刑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阿尔山市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六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然而,该六人对生效的法律文书仍置若罔闻。“百日攻坚”集中执行行动打响后,执行局将该系列案件列为重点执行目标。在依法判决后,六人已分别返回江苏、福建、河南、陕西、科尔沁右翼中旗等居住地。执行法官通过一人一案一策挂图推进,通过联系属地司法局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从情感和法律层面上对其本人和家属做政策宣导,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六人及时缴纳应缴罚金。

  每个顺利执结的案件,不仅需要办案人员有逻辑清晰的办案思路、坚持不懈的努力、天道酬勤的运气,更需要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其中。下一步,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凝聚社会多方合力,进一步强化执行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