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守“小家”护“大家” 绘就法治新“枫”景
2024-01-16 14:48: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韦德涛 高敏
 

  近年来,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翟坡法庭发挥家事法庭专业优势,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五调三进”为抓手,探索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动家事调解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有效提升多元解纷效能,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双向奔赴”编织“解纷网”

  法庭找准与党委政府工作连接点,积极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双向奔赴”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为乡村法治化发展护航。

  加强与乡镇综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以及县妇联、团委、基层自治组织等联动协作,拓展诉源治理“朋友圈”,完善多元化解衔接联动机制,共谋治理良策,推动家事审判与服务社会综合治理协同发展,将人民法庭定分止争职能向源头、向前端不断延伸,有效减少纠纷的发生,法庭全年指导无诉乡村创建,诉前化解各类纠纷150余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与此同时,乡镇向法庭派出调解员常驻法庭,辖区各主要基层组织常联法庭,携手编织“解纷网”。目前,实现90%以上的赡养案件均有村委会参与调解,20%以上的婚姻案件证据调查均有村委会协助配合。在实践中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同联动的多元调解格局。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一方当事人为八旬老人,情绪不稳定,话语间满是数落子女不孝,常驻法庭的调解员与老人所在村干部联手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以案释法,向老人子女现场讲解法定义务,以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责任,村干部则站在子女的角度,从家庭情感、社会道德、社会舆论等角度,引导他们承担各自的责任。几番调解工作做下来,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消弭于诉前。

  做实“五调”调出“和谐曲”

  法庭秉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坚持全流程、全链条做实调解工作,即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纠纷处理的“诉前、庭前、庭中、庭后、判后”五个阶段。

  诉前摸底,对双方的争议内容做到心中有数,适时引导,给矛盾降温。庭审前详细了解双方的立场和需求,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方法开展庭前调解,成功化解40%以上的婚恋家事纠纷。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充分倾听当事人陈述,找准时机,引导其提出调解条件,了解当事人的真实诉求,更快更好找到最佳化解方案。

  针对一些疑难复杂纠纷,法庭积极开展庭后调解,寻找彼此都能接受的化解方案。法庭专门成立了婚姻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配备调解员抓住纠纷尚未激化的有利时机进行诉前化解。法庭还将“调”再向前延伸,采用“政府搭台、法庭培训、就地指导、联动调解”方法,培训村镇两级调解员270余名,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法庭定期向乡镇综治部门通报案件增量情况、类案成讼原因分析,加强对村社干部、一线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

  王某和李某是一对结婚6年的年轻夫妻,婚后育有一儿一女,李某常年在外打工,因缺乏沟通,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王某以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为由诉至法庭要求离婚。了解案情后,法庭承办法官决定从源头上化解纠纷,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经过细致分析和深入了解,法官、调解员发现原、被告之间并无实质性尖锐矛盾,隔在双方之间的分歧大多是生活琐事。于是,承办法官紧紧抓住感情沟通的突破口,耐心听、给建议,从庭前调解入手,对双方进行劝解。在讲到两人从相识到组建家庭的不易,以及经营家庭的技巧时,双方均有触动。同时,法官专门安排小两口旁听了其他婚姻纠纷的审理,深受所感的两人最终包容对方和好如初。

  推进“三进”工作 助力诉源治理

  法庭以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为指导,以进街道、进社区、进乡村“三进”工作为抓手,通过“法官+调解员”模式,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凝聚诉源治理合力,全力提升多元解纷效能,积极探索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新路径。

  立足乡镇,发挥法庭服务基层、贴近群众社会职能,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入辖区学校、村庄、社区开展普法活动,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镇街、村社等社会治理的最末端,把指导调解、化解纠纷、线上诉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矛盾纠纷预防在苗头、化解在田间地头。

  法庭坚持“一个纠纷一个案件一次解决”理念,以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提升办案质效为牵引,强化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更加注重依法、自愿原则,坚持“情理法”融合,通过释法说理举例,引导当事双方更加理解、自愿接受符合双方根本利益的调解方案,让群众在诉讼各环节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就群众关心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问题,进行精准答疑解惑,以案释法宣讲法律知识,2023年,法庭巡回审判20余场,巡回调解40余次。

  法庭还利用司法大数据研判分析,向辖区有关行业监管部门、村民委员会等主体下发司法建议,并指导村委会把婚姻家庭矛盾诉前调解写进《村规民约》。此外,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常态化联络当地热心调解、有社会威望的公益力量,担任志愿者调解员、心理疏导员,多方联动,齐心协力,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同心圆”,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前沿堡垒”。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