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丰:家事审判既要有冰的坚定也要有水的柔情
2024-01-19 10:05: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也是人生最重要的一所学校。随着家事纠纷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类型中占比率的不断上升,妥善处理好家事案件,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更是人民法院工作重中之重。

  近年来,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始终坚持将“法官既要有冰的坚定,也要有水的柔情”司法理念,贯穿家事审判全过程,不断探索家事纠纷专业化、柔性化解决方式,助推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书”“令”结合,将温情细语化作纸上句句箴言

  这世上从来就没有天造地设的一对夫妻,有的不过是在相互磨合中越来越坚定的两颗心。白头偕老的秘密也从来不是相爱就足够,肯定的言辞、欣赏的态度、包容的胸怀、平等的交流、积极的分担,这些都是婚姻的保鲜剂。”

  这是一起离婚案件判决书中的法官寄语,其中句句满含温情,皆是法官对当事人的真诚关怀和劝导。往往简单的一纸裁判文书,在家事审判中往往并不能消除一个家庭的隔阂。咸丰法院通过创新“书+令”文书应用,以《家庭教育令》《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夫妻感情修复建议书》《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等文书形式,将“劝解”化为“书信”,进一步打开双方当事人隔阂,更好修复家庭关系。

  一对80岁老人因家庭琐事闹到法院离婚,咸丰法院了解到两位老人婚后携手共度57个风雨春秋,感情基础牢固,如今闹离婚是因为双方为一些家庭琐事争吵,缺乏沟通,导致矛盾累积。综合双方感情基础、婚后生活等因素,初步判断该段婚姻还有挽回的可能,加之两位老人年事已高、心理承受能力较弱,遂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两位老人也通过冷静期,加之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重修旧好。

  调解“阵地”再升级,营造“家和”审判环境

  “我们想让法庭既成为法律威严的神圣场所,又成为温情暖人的心灵港湾,秉承‘以家为本’的家事案件审判理念。” 咸丰县清坪人民法庭庭长王君娥如是说。

  努力营造氛围温馨和谐的审判场所,“方桌”改“圆桌”,用“丈夫”、“妻子”、“爸爸”、“妈妈”、“孩子”的温馨名片代替“原告”、“被告”的称谓,致力于打造温馨舒适的调解环境,营造轻松自在的调解氛围,更好的实现调解效果。与县司法局联合打造“沙盘调解室”,借助沙盘游戏探究孩子的内心世界,解析孩子家庭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所在,从而更好解决矛盾纠纷。

  “在这种环境下,我好像在家里坐着跟朋友聊天一样,一点也不紧张。”一位当事人在调解完案件后,轻松地说道。

  “独角”变“主角”,多“角色”合作共唱家事审判“大舞台”

  家事案件是与千家万户密切相关的社会化工程,不是法院一家的独角戏。

  咸丰法院积极与基层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及各村委会等部门紧密协作,实现家事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从源头减少家事纠纷数量,将风险点扼杀在萌芽状态。

  对有风险隐患的家事纠纷,各村、社区发现后通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处理,无法调解的纠纷上报给镇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组织法院、公安、妇联等部门进行联合调处。建立委派调解制度,与村级调解组织、调解员信息共享,联动协作,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先后化解重大家事风险纠纷12件,为县域平安稳定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诉后“回访+普法”,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小彭,最近过得怎么样?还在吵架没?”严法官人还没到,声音便从屋外传到了彭某耳朵里。

  这是一对90后的夫妻,结婚时间相对较短,但婚姻基础好,婚后因缺乏沟通,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原告饶晗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以无法共同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经法院调解后,双方同意和好,撤回诉讼请求。

  “我不放心,所以调解后还来看看。”严法官一边笑着和小两口聊天,一边时不时将相关得法律知识告诉他们。

  家事法官办理家事案件不是简单地依法审结,咸丰院坚持家事调解优先原则。家事法庭探索出了通过庭前亲情教育和心理疏导、会客式庭审模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审判新模式,让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效果超出预期。独创“回访”机制,对于调解和好的案件,在1个月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实质性化解矛盾。2023年通过回访,当事人“破镜重圆”106人次,通过精准普法,将法律知识“滴灌”群众,入脑入心,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弘扬文明进步的家庭伦理观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5年时间,家事案件调撤率从48.6%到73.6%,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96.42%,服判息诉率97.9%。咸丰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不断深化家事纠纷化解机制,以司法力量“点亮”万家灯火。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