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让营商软环境成为“硬支撑”
2024-01-29 10:08: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郑勇 罗丽 王燕
 

  近年来,四川省绵阳市两级法院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从常态化运行“园区法官工作站”到打造“经即办”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从出台保障“企业敢干”司法服务举措21条到首创破产重整“五步法”,以一系列措施擦亮营商环境法治底色,助力打造与成渝副中心相匹配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 府院联动

  助力企业涅槃重生

  “我们本来没抱什么希望,没想到在法院的帮助下,合并重整成功,顺利复工复产。”近日,铜鑫铜业公司负责人范滨在企业复产后给承办法官发来了喜讯,“仅半年时间,公司就实现工业产值近19亿元、税收9487万余元,还解决了300余名工人的就业问题。”

  2022年12月底,铜鑫铜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申请破产重整。合议庭通过对照再生企业识别指南和画像,认为该公司有厂房、生产设备等优质资产,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和竞争力,主要经营性资产保留完整,具备继续经营的条件,如果能实施重整,不仅能保留企业的无形资产和特许经营权,提高企业资产变现价值,更可以避免企业职工失业,减少职工再就业的成本。

  合议庭认为,铜鑫铜业是游仙区再生资源产业园的龙头企业,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影响绿色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审理工作要快速推进,同时政策协调、工商管理、市场调查也不能缺位。在多方考量和全面研判下,合议庭确定了“存续性重整”的审理思路,并与破产管理人再三沟通,指导开展重整工作。

  如何与工商联、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群策群力,破解铜鑫铜业的破产重整问题,成了必须攻破的难关。

  联席会议上,承办法官介绍了企业的基本情况,从法律层面阐释了破产重整的可行性,游仙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采纳法院意见,为企业破产重整提供优惠政策。金融机构积极介入破产重整程序,支持抵押债务人对担保物进行合理使用。税务部门帮助企业修复信用,消除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等活动中的障碍,助力重塑良好信誉,焕发生机活力。环保、工商等部门也纷纷跟进,为挽救企业共同努力。

  最终,铜鑫铜业“满血复活”。

  据了解,2022年以来,绵阳市两级法院通过“执破融合”改革和府院联动机制,在助企纾困、盘活存量资源、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效,通过和解、预重整和重整挽救企业21家,盘活土地13.72万余平方米,解决职工就业1400余人。

  ■ 善意执行

  灵活举措助企纾困

  民营企业在涉诉过程中,往往面临企业账户、设备、厂房被查封或冻结而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情况,也极易发生“案子结了,公司垮了”的现象,这一直是执行法官的“头疼事”。

  “当对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我其实已经不抱希望了,除了趁早关门、变卖设备、偿还欠款,我真的束手无策。我真是做梦都没想到现在还能正常经营。”为表达感谢,被执行人锐洋公司负责人李明芝特地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贾羽送来了锦旗。

  锐洋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张某在一起民事案件中达成调解协议。到期后,锐洋公司却迟迟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绵阳经开区法院申请执行,并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贾羽对锐洋公司的财产进行线上、线下查询,却没有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贾羽又前往公司生产经营的地方,但只发现农村自建的工业用房和不易变现的中小型设备。根据多年的执行经验,贾羽认为,如果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锐洋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司法拍卖,生产设备的价值会大幅度“缩水”;锐洋公司失去了生产工具,也会出现经营难以为继、工人全体失业等问题。

  考虑到锐洋公司正处于逐渐恢复正常生产的阶段,并且还款态度良好,贾羽立即组织双方现场调解,还给张某算起了“经济账”:就算执行公司现在的所有资产,也实现不了所有债权,目前能够最大程度实现债权的方式,只有让锐洋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产生效益,并重新拟定还款协议,锐洋公司按照协议分期支付案款。

  最终,张某申请暂缓拍卖已查封的生产设备和预查封的工业用地,锐洋公司得以继续正常经营,并按约陆续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

  “法院查封生产设备后,想着工作保不住就要外出打工,孩子就成了留守儿童,我是真的急得睡不着觉,没想到法院还能让机器重新转起来,保住我们在家门口的工作,我从心底里感激法官。”锐洋公司工人张贵迁感叹道。

  绵阳法院坚持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自2022年以来,促成7166件涉企执行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 靶向发力

  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2016年以来,绵阳有效商标注册量近20万件,专利授予近4万件,万人专利申请数超20件。面对如此大的体量,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效益和效率,是绵阳市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江油市某经营部所销售产品侵犯了丰谷公司所有的某外观设计专利权。在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

  “协议是达成了,可要是对方不履行相关义务该怎么办呢?”面对当事人提出的疑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了答案。2023年12月11日,绵阳中院立案受理该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案件,确认双方所达成的行政调解协议有效,并给予了调解协议法律强制执行力。

  四川省人大代表、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何显兵认为,该案在短期内实现受理行政纠纷、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完成司法确认的全过程,节约了诉讼资源,提升了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效率,体现了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中行政及司法的衔接配合与有机互补,实现了“诉讼零成本” 。

  对于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已成为化解纠纷的“分流阀”和“稳定器”。绵阳市两级法院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立“立案前咨询调解、立案后建议调解、开庭后组织调解”的三步调解机制。2022年以来,以调解或调解后撤诉的方式结案687件,调撤率达到61.68%。

  “营”在当下,方能赢得未来。良好的办案质效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最大底气,绵阳市两级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营商软环境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用暖心高效司法护航企业发展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阳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绵阳市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回应企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司法需求,通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面对面”涉法涉诉座谈会,了解企业需求,落实最严格司法保护,千方百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利益,始终把企业的“需求清单”当作法院的“履职清单”,全力为打造企业敢干、敢闯、敢投的法治环境。

  面对涉企纠纷,我们坚持“和为贵”的办案理念,全面加强诉调对接,促进涉企案件矛盾纠纷高效化解。设置“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完善涉企案件“诉前调解+简案快审+繁案精办”审理模式,密切与行业调解、商会调解的衔接,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涉企案件,采用“沟通换理解、调解化纠纷”的思路,依法平衡各方利益,最大程度上维持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关系,引导企业互谅互让、合作共赢、共谋发展。

  绵阳法院把为企业纾困解难、化危为机作为工作最高标准,将善意司法贯穿始终,尽最大努力把涉案双方的“两难”转变为“双赢”。聚焦涉案中小微企业资金和经营痛点,出台《关于涉企案件缓、减交诉讼费的规定》,制定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办法,全面评估司法行为可能影响的企业资金可流动性、商誉、正常运转等情况,依法支持企业合理的财产置换申请,尽可能以“活封活扣”方式保障企业正常运行,帮助企业摆脱困境、渡过难关。

  绵阳法院从“法院视角”向“企业视角”转变,不断完善服务措施,常态化开展护企助企活动,引导企业家诚信、守法、规范经营。结合全市企业规模和园区特点,全面推进“园区巡回法庭”和“法官工作站”建设,以站点为基础建立“法院和企业日常联系机制”,定期开展“法治体检”“讲法助企”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进行诉讼指导、合同审查等服务,精准把脉企业法律难题,全力帮助其堵塞管理漏洞,规避经营风险,更好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随着绵阳法院一项项暖企护企举措地不断落地,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定海神针”作用不断发挥,中小企业信心提振,市场预期稳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法院贡献。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