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是全国闻名的教育之乡。育才造士,为国之本。多年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问题的关切,深入探索未成年人刑民一体化保护新路径,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全面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立体网络,为辖区内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先后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教育之乡,用法治守护“少年的你”
2024-01-30 08:51: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卫平 徐振宇 古林
 

学校师生参观崇川区法院政治忠诚教育馆。

崇川区法院组织孩子们走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播撒法治种子,筑牢思想“防护网”。

  “惩治+挽救”,织密保护网络

  2021年12月,14岁少女小钰被民警从宾馆解救出来时,已经被张某等人非法拘禁10天。

  由于父母疏于管教,小钰结识了一批“混社会”的人员,张某就是其中之一。张某通过提供食宿、恐吓胁迫等多种方式,控制了数名处于叛逆期的未成年男女,进而利用他们实施诈骗、敲诈勒索、为KTV提供营利性陪侍等活动,赚取的钱款归张某所有。张某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崇川区法院经审理后对其数罪并罚。

  在案件审理中,法官发现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存在接纳未成年人饮酒、招用未成年人的现象,这明显有违相关法律的规定。于是,法院向文旅局、市监局、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希望多方合力,杜绝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相关部门收到司法建议后,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行为,共同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健康环境。“让涉少案件止于未发,要善用司法建议拿出‘治本之策’,并且一抓到底。”崇川区法院刑庭庭长邓小燕表示。

  12岁的小安因为母亲杨某提出过高的学习要求,常常被母亲辱骂殴打,导致性格孤僻。崇川区法院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杨某仍没有停止对小安实施家暴,法院决定对其拘留,并判决撤销杨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小安的外婆为其监护人。随后,法院定期为身心受创的小安进行心理疏导,并经常邀请其参加小朋友的集体活动,小安才逐渐开朗起来。

  近年来,涉未成年人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家庭监护缺失、教养方式不当、校园欺凌和网络沉迷等问题日益突出。2019年以来,崇川区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少民事案件2994件、刑事案件78件。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首批试点法院,崇川区法院深耕家事审判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如社工调查、心理咨询、帮教回访、家长课堂等。“如果将刑事、民事融合,能否更好推动‘一揽子’解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想法一经提出,该院由此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蹚出了一条新路。

  崇川区法院建立“三合三化”机制,即刑民融合、一体建设,统分结合、专班对接,资源整合、兼顾重点,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刑庭和家事法庭加强一体化建设,组建业务资深、亲和力强的女法官团队,实行共享化工作模式,院领导专职负责资源整合、人员协调和工作策划,定期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充分运用法律援助、心理干预等资源,争取妇联、团委、公安等单位支持,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温暖+护航”,照亮每个角落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审理涉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崇川区法院坚持“一案一策”,让司法保护“暖”起来,让每个角落都被点亮。

  窦某、张某夫妇因在南通盗窃工地钢筋、木方被公安机关抓获。崇川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两名被告人为外来务工人员,无固定工作,他们育有4名未成年子女,生活条件艰苦。因有多次盗窃前科,依法不适用缓刑,但如同时对两人收监执行刑罚,这些未成年子女就将处于脱离监护的不利状态。

  鉴于这一特殊情况,法院决定对二人适用错时执行刑罚方式:张某先行服刑,窦某在张某刑满释放后再服刑。该判决不仅让孩子们得到父母一方的照料,也避免了父母缺位给儿童造成的心理阴霾。

  崇川区法院“天平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于2011年,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全国青年文明号候选集体、江苏慈善奖等多项荣誉。节假日到南通市儿童福利院看望、陪伴孩子们,是队员们坚持了十余年的“必修课”。

  洋洋出生于2013年,两岁时父亲去世,6岁时母亲因长期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洋洋的外祖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其同母异父的姐姐、伯父、姑妈等亲属也缺乏监护意愿,因此一直由祖母照料,但祖母已年迈多病,她多次找到街道、民政局,希望能将洋洋送往儿童福利机构。法院与街道、民政、检察院协调讨论,为民政部门履行监护困境儿童的职能找到了相关法律依据。经洋洋所在社区申请,检察院支持起诉,崇川区法院经审理将洋洋的监护人变更为民政局。

  “教育+预防”,构建全新格局

  “我再婚之后就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对孩子不够关心,结果现在,却把他送进了监狱……”在崇川区法院家长课堂上,一位父亲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小东在父母离婚后随父亲生活,因父亲再婚后对其疏于管教,使他混迹于社会。在因盗窃已被两次行政处罚的情况下,17岁的小东再次盗窃,被崇川区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拘役期满,小东从看守所走出来时,在铁门外等候的,除了心情复杂的父母,还有小东案件的承办法官曹燕飞。“希望你能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文化知识,增强认知能力和辨别能力,并掌握一技之长,用自己的努力换取充满阳光的未来!”曹燕飞向小东赠送了法律和励志书籍,帮他总结了失足教训,肯定了其改造期间的表现,还分析释放后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为其回归社会扫除思想顾虑。

  崇川区法院聘请的心理专家徐晓芳也为小东进行了心理疏导,强化其心理承受能力,并对父母如何引导小东回归家庭、回归社会进行了专业的指导。随后,曹燕飞还与司法行政部门联系,就小东今后的安置帮扶进行了沟通和协调。如今,小东已在一家网络服务公司工作,人生步入了正确的轨道。

  为深入推进司法护航青少年成长,2023年6月1日,崇川区法院聚合多方资源,成立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该中心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相融合,落实全程渗透式教育、多元化解、一站式谈话、关爱帮扶、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未成年人审判特色工作机制。中心引入关护专家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审前、宣判后的法治教育工作,通过法治副校长、天平青年志愿者法律宣讲团将法治课程送入学校,法校共护成长;通过开展法治夏令营、公众开放日,打造沉浸式学法新样本;通过家庭教育指导,让家长树立科学现代的家庭教育观;通过家庭教育指导站等阵地以案释法,根植自我保护意识。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司法保护是一面坚实的后盾。”崇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燕红表示,今后该院将继续坚持优先保护、特殊保护理念,“抓前端、治未病”,进一步融合贯通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和公益诉讼审判职能,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用心用情合力守护好每个“少年的你”。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