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助推破解执行难题
2024-02-02 10:47:07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因为我不懂法,才使用他人资金账户接收资金,企图逃避执行,最终落得不仅要还钱,还面临坐牢,今后一定要多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丁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判处被告人丁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本案中,被告人丁某明知人民法院作出具有执行内容的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为规避法院执行,竟然使用他人资金账户,将其售卖烟叶所得款转入他人账户名下,致使案件执行款一直无法执行到位,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近年来,泰宁法院始终保持对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制订《关于加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了构成拒执犯罪的具体情形,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把打击拒执犯罪作为破解执行难的重点工作抓实抓细。同时牢固树立“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司法理念,运用公检法联席会商机制,确保拒执罪行为打击推进,形成互联互通、精准打击的强大合力。

  此外,该院还利用“两微一网”、报刊、新媒体等多方平台,多角度、全方位对外发布打击拒执犯罪的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打击拒执罪战果,扩大宣传效果,为切实破解执行难题、营造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共同努力。

  泰宁法院果断出击,敢于亮剑。2020年以来,该院将被执行人移送追究拒执罪,判决9件9人,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给予威慑,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