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限高”无法出行 被执行人主动缴纳5万元罚金
2024-02-05 14:05:27
 

  中国法院网讯(张楠 杨立雄)“法官,我要给我爸买高铁票回家过年,我们把罚金交了,您可以尽快帮我爸解除黑名单吗?”近日,被执行人张某因“交通”受限,其儿子主动联系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缴纳了5万元罚金。

  据悉,张某因非法收购、转卖烟叶,被临湘市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缓刑期已过,但张某还有5万元罚金一直未缴纳。2023年12月,该案移送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临湘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张某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

  临近春节,张某儿子在为一家人购买高铁票时,发现父亲被限制了高消费,无法购票,这才切实意识到“失信限高”给生活出行等带来的诸多不便。张某连忙要儿子联系承办法官,履行了义务,并请求解除失信、限高措施。临湘法院解除了对张某采取的失信、限高措施,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