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为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法律援助服务
2024-02-09 08:47: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学安
 

  为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全国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了“一次办好”法律援助服务。据了解,法律援助机构向农民工提供的“一次办好”服务包括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落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和法律援助服务规范,高质高效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法律援助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广大老百姓和群众,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服务,是检验政府服务效能的关键指标,有利于更好满足老百姓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和期待。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行,各部门单位的行政效能有了很大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个别地方门难进、脸难看、跑断腿的现象仍然存在。老百姓面临的难点、痛点,就是广大干部工作的着力点。此次,司法部要求全国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法律援助服务,旨在倒逼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让法律援助便民化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重大提升。

  推进法律援助机构向农民工提供的“一次办好”服务,能够让人民群众在便民利民中感受法治的正义与温暖。具体举措如:在农民工聚集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设的“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收集欠薪线索、解答留言咨询、转办法律援助案件等。

  毋庸讳言,推进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服务,最关键的因素还是“人”,这需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心里装着群众,积极担当作为,时刻保持为农民工等相对弱势群体主动办事的态度和决心。一方面,要真正实现“一次办好”的服务目标,不论群众通过线上线下何种方式表达需要法律帮助的诉求,法律援助机构都要一视同仁,应援尽援,以“一次办好”为标准,尽量让群众少跑腿。另一方面,要坚决杜绝“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等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形象、服务态度和服务效率,亲切、随和地接待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准确、详细地告知其办事流程和所需资料,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让农民工兄弟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