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河两岸好“枫”光
——山东郯城法院马头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侧记
2024-02-20 16:42: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徐西江 梅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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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马头法庭法官在马头镇民主街法治文化广场向“巷长”们传授调解经验。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马头人民法庭主辖区为马头镇、胜利镇和郯城经济开发区,横跨沂河两岸,面积171平方公里,有108个村街,11.5万人。近年来,马头法庭落实、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解码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新思路、新方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努力把司法服务距离拉近到“最后一米”,把“枫桥”架在沂河两岸的乡村巷陌间,架在老百姓的心坎上。

  打通“任督二脉”,共建“无讼村居”

  风劲、雨急、微冷。近日,郯城法院马头法庭负责人周波带领助理和书记员,一头扎进风雨里,前往胜利镇南新汪村,在村头与网格干部、人民调解员汇合后,入户探访一起离婚纠纷的当事人。

  此前,法官已经两次到当事人家中调解,并向村干部和邻居们了解情况。法官分析,这起纠纷虽然吵吵闹闹“雷声大”,但是实质性矛盾“雨点小”,及时介入调解有和好可能,但若任其发展也会导致公堂相见、人离家散。周波法官决定趁热打铁把矛盾化解掉。

  这次“三顾茅庐”,她们主打的是“亲情牌”——老人赡养、儿女成长,往昔恩爱,未来展望……经过1个多小时的“家长里短”,夫妻双方终于解开心结,表示今后一定互谅互让共同呵护家的港湾。窗外风雨依旧,室内和好如初,法官在感谢声中告辞而去,顶风冒雨奔赴下一个村庄去化解另一个纠纷。

  法庭把“无讼村居”建设作为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的有效载体,积极向辖区党委政府“双报到”,主动加强与乡镇(街道)矛调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等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前移关口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构建起了纵向贯通“镇街-村居-网格”,横向联通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的基层治理工作体系,打通了服务基层群众的“任督二脉”。

  除贾湾村外,马头法庭还同时在马东社区民主街试点创建“无讼村”示范点。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积极“下沉”村庄、社区、企业,对辖区民事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稳控,努力止纠纷于初发,化矛盾于诉前。法庭专门印制“无讼村居创建司法服务联系卡”,上面有干警的联系方式和法治服务范围。村民有了纠纷和困难就打求助电话,干警们会第一时间提供法律咨询,和社区村干部、基层调解组织一起上门调解。

  今年,法庭依托“无讼村居”示范创建,参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220起,及时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之前,也把“无讼”理念传递到基层干部群众心里。

  “无讼村居”创建让群众在村居生活圈化解纠纷,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探索了一条新路。全国人大代表、郯城县马头镇马东社区党总支委员肖付权说:“法官提前介入,缩短了矛盾化解半径,‘无讼村’创建契合了村民们的司法需求和司法期待,特别是一些小矛盾、小纠纷,不用再去法院走诉讼程序,节省了诉讼成本,也提高了解纷效率。”

  法官连线“巷长”,服务直达“末梢”

  马头法庭干警“坐”到群众板凳上,“想”到群众心坎里,“干”到群众家门口,千方百计打通司法服务的“神经末梢”。围绕“矛盾不出村”的目标,法庭干警脚沾泥土接地气,努力把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前端、最远端、最末端。

  为了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司法服务,马头法庭与马头镇民主街探索推行“巷长制”,选拔一批群众基础好、懂法律、能干事、肯干事的巷长,经法庭对其培训后,担当每一条巷子里的纠纷调解员和矛盾线索收集员。

  巷长们随时掌握着每一条村街巷陌的“风吹草动”:家庭内部的婆媳关系、赡养抚养、夫妻争吵;邻里之间的磕磕碰碰、言高语低、相邻矛盾;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纠纷……矛盾刚一产生,巷长们就发挥人熟、地熟、社情民意熟悉的优势,主动开展调解,及时“降温”“熄火”,往往就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也有一些解不开的“疙瘩”,巷长们就会第一时间“连线”法庭,法官及时介入,一方面给予法律方面的指导,一方面展开更加专业的调解。

  “巷长制”实现了纠纷化解的无缝衔接,减少了因延误导致矛盾激化和新矛盾的滋生。在马头法庭的积极推动下,“巷长制”在辖区各社区、村逐渐推行开来。为了提升巷长们的法治素养和解纷能力,马头法庭立足农村实际精心设计培训方案,通过“走出去”上门培训、“请进来”旁听庭审,瞄准“法”字做文章,围绕“育”字下功夫,两年来通过4次集中培训、20余次“上门送法”、5次典型案例剖析会和4场次旁听庭审,为巷长们插上了一双“法治翅膀”。

  如虎添翼的巷长们,在村民中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随,处理问题有人服,越来越成为一支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力军。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马头法庭辖区通过“巷长制”成功化解各类纠纷260起,巷长们为法庭提供解纷线索500多条,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问题300余件,既疏通了干群交流渠道,有效避免了问题积累和矛盾升级。

  “民族特色调解”,呵护团结之花

  马头法庭结合辖区回汉民族聚居的特点,推出“民族特色调解”,注重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习俗,巧借外力,通过“专业法官+少数民族特邀调解”模式,将法院的专业性和调解员的群众性有效结合,妥善处理涉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纠纷。

  法庭邀请分管民族工作的乡镇干部、少数民族村街负责人、清真寺阿訇、县政协回族代表等,组建涉少数民族案件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他们易于与少数民族群众沟通的优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调解委员会通过受邀调解、主动下村调解等方式,协助法庭调解积案、重大疑难纠纷、较复杂的婚姻家庭纠纷和因征地搬迁或界址不清引发的纠纷。以“尊重”“调解”“便民”“团结”为主导的民族特色调解,取得了良好效果。三年来,共调解各种涉及回族群众的矛盾纠纷6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马头法庭还专门组织干警学习伊斯兰宗教知识和民俗文化,了解回族的民族习惯、禁忌,要求干警在各种场合充分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专门选任少数民族陪审员,增进与回族群众之间的了解和信任。

  法庭主动深入少数民族聚居村,开展巡回法庭、法律讲座等活动,在民主街法治文化长廊设立“民族特色调解角”“普法宣讲角”,注重将法律法规、民族习惯和伊斯兰教义有机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说理、讲法、释疑、解惑,增强辖区回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弹奏出“枫桥经验+民族团结”的和谐曲。

  初心唤我行,未来皆可期。马头法庭将司法服务延伸到辖区每一个角落,竭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把人们心中美丽的“枫桥”高高架起在沂河两岸,描绘出新时代人民法庭的无限“枫”光。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