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德事迹
2024-04-03 19:13:1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1c14f3eb6678478388cf67b92bd16020.jpg  黄光德同志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一级法官。2023年5月25日,黄光德在工作岗位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55岁。参加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保持对司法事业的赤忱与热爱,长期坚守在审判一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发光、躬身立德。32年来,他办理的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曾荣获平果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和百色市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同事感言:

  翻开黄光德同志早期的工作笔记,“尽忠职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洁”赫然呈现在扉页。他深深地扎根在审判一线,勤勉务实、兢兢业业,用32年的坚守诠释着这12个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每一个案子的背后都是一个个家庭”“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他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间,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将法理人情融入司法办案,用心用情回应当事人的司法诉求。他从来不以开完庭、结完案为标准,而是勤于跑现场调查,善于找当事人调解,为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下足苦功夫,尽全力让各方当事人都满意。他在荣誉和利益面前不争不抢、不跑不要,总是无私奉献。他用一生忠诚来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两袖清风、廉洁自律,为革命老区增添了别样的“红”。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