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诚信在梧”,勇往“执”前
2024-04-17 16:21: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桂西 韦钊丽
 

2024年1月22日,蒙山县人民法院法官(1609075)-20240417162044.jpg蒙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发现被执行车辆,并当场扣下。覃梦娴 摄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是保障生效法律文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2024年1月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两级法院开展“诚信在梧”春季执行专项行动,推动基层组织与执行工作有效衔接,兑现胜诉权益,助推诚信体系建设。行动开展以来,梧州市法院执行到位率环比提升7个百分点,民商事案件执行申请率环比降低35.44%,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上门督促履行

  “专项行动中,蒙山县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分成若干工作小组,以实地走访、上门入户的形式,深入了解被执行人当前的经济状况和履行意愿,并向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主动性,做好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沟通工作。”蒙山法院执行局局长黄聪敏介绍。

  1996年,吴某与曾某在广东打工时认识并恋爱,并于同年10月登记结婚,生育了两个小孩。在婚后的生活中,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时常争吵,吴某曾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未果。2023年10月,吴某再次起诉请求离婚,法院审理查明后,作出准许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判决。在该起离婚纠纷案生效后,曾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你们是自由恋爱结婚,一起携手走过了二十余年,虽然没有做到且行且珍惜,但是你们还有孩子,没有必要闹得老死不相往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蒙山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释法说理,从情感的角度入手,劝说曾某换位思考,引导其转变态度。

  经过多次上门面对面沟通,曾某态度有所转变,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对曾某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从相关法律规定的讲解到家庭道德层面的分析,再到释明抗拒执行的法律法规及其利害关系,最终在2024年1月16日,曾某主动履行了案款的赔偿义务,当场兑付执行款5万元。

  在兑付执行款后,曾某对法官说:“谢谢法官给我讲解了不履行义务的后果,还好没有酿成大错。我本来是为争一口气,才一直拖着不履行义务。我是真的没想到不履行义务不仅违法,也影响和孩子的关系。”

  截至2024年2月,梧州市法院组建上门执行突击小队,共走村上门128户,促成履行完毕案件123件,执行到位金额370.7862万元。

  联动查控财产

  “法官,发现梁某车辆的踪影了,可以过来扣押。”2024年2月5日,龙圩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收到申请执行人覃某来电,称在梁某村中发现其名下车辆。

  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梁某与黄某因资金困难,向覃某赊购饲料共计价值106630元,承诺在半年内支付。到约定期限后,覃某去催收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梁某与黄某在2022年6月30日前将覃某欠款分三期付清。协议生效后,梁某与黄某逾期没有履行全部还款义务,于是,覃某向龙圩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梁某、黄某故意逃避执行,法院扣划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7000余元,并查封梁某名下奥迪牌车辆。由于穷尽执行手段,仍无法查到该车辆下落,又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2022年11月24日龙圩区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裁定并结案。

  在接到线索后,执行局局长华汉武带队上门执行,执行干警克服重重困难,迅速出警,准确锁定涉案车辆位置。

  “你们自行协商,看能否达成和解,让梁某主动履行。”执行干警对双方当事人说道。

  经一番交流后,双方无法达成和解,覃某遂向法院请求将梁某车辆实施扣押,最终该涉案车辆被扣押至法院,等待下一步处置。

  “我们用足用好搜查令,发动群众提供财产线索,在此基础上对部分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掌握执行有力证据。”行动中,华汉武介绍道。

  自活动开展以来,梧州市法院强化线上查控,与不动产登记、税务、银行、车管等部门建立财产查控联动机制,冻结被执行人名下存款1.12亿元,扣划被执行人存款2944.19万元,查封房屋307套,查封扣押车辆127辆,促使18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约谈释法说理

  “你若成了失信被执行人,是‘老赖’,那孩子们该对你多失望啊!”2024年2月5日,岑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约谈被执行人梁某,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谈心谈话。

  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梁某需向潘某支付赔偿款约30万元,面对高额的赔偿款,梁某选择了“躺平”。当梁某知道申请执行人因该案事故导致瘫痪在床、急需费用进行后续的医疗支出时,面有愧疚,他并非不想履行,而是因供养子女读书压力太大。

  交谈过程中,当梁某谈及自己的孩子时,满脸骄傲地说:“我几个孩子都特别懂事,成绩也非常好,他们都是我的骄傲。”

  执行法官敏锐察觉到突破口说:“你是一位伟大的父亲,把孩子教育成才属实不易,但你更应该成为孩子们的骄傲啊。”

  这些话显然触动了梁某。此时,执行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的儿子到场:“梁叔,你的家庭情况我也了解,但我爸确实急需费用进行治疗,这样吧,你先履行一部分,让我们好过年,你也过好年,明年大家都加倍努力,把生活过得更好!”

  梁某听后更是表示悔过,连声道歉,并马上筹借到首期款项20000元当场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剩余部分,双方约定分期履行。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梧州市法院开展一对一约谈129人,当场执行完毕案件56件,达成执行和解案件27件,执行到位金额321.91万元。

  “梧州法院除了个别约谈外,还召开‘诚信在梧’执行约谈会,以集中约谈方式面对被执行人开展诚信教育,宣传诚信守法、自觉履行的好处,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协商解决问题、履行义务,通过释法说理,当场就有被执行人向法官表达了履行意愿,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罗宗炳如是说。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充分发动基层一线力量,借助村委、社区力量,营造守信舆论氛围,向外地返乡被执行人发放宣传手册、情况告知书,倒逼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行动开展以来,205名被执行人在村委、社区干部的劝说下主动履行法律义务962.68万元款项。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