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无小事 诉前调解化“薪”忧
2024-04-26 10:59: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法院白洋淀人民法庭运用“法官+调解员”的联动调解模式,诉前调解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以能动司法赋能诉源治理,化解了当事人的“忧酬”,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2022年,被告雇佣原告为小区进行开荒保洁,完工后被告应支付原告劳务费4800元,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被告一直推诿未付,原告遂诉至该院。

  接到案件后,白洋淀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赵学群第一时间与双方沟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没想到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我都说过了,不是不给钱,是现在生意上周转困难,居然还把我起诉到法院了,现在身边的人都知道我被起诉了,我以后还怎么出门?”被告认为有失情面,情绪激动,拒绝调解。

  “这是我血汗钱啊!我不是要了一回两回了,但就是拖着不给我,你们法院得帮我要回来。”原告认为自己辛苦劳动,却未得到相应报酬,也毫不退让。

  一份工资,背后承载着一份生活的保障和一个家庭的希望,法官张林杰指导调解,与赵调解员研判案情后,认为“一份判决很容易,但并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要尽快化解纠纷,让原告尽早拿到工资。

  于是,张法官与赵调解员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向被告释明劳务费是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这笔钱能否及时到位,往往关系着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并阐明了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的法律后果,同时劝说原告理解被告,其是因生意效益不好才没有及时给付劳务费,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站在对方立场考虑案件事实。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将劳务费给付原告。

  在收到劳务费的那一刻,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白洋淀人民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注重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全力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最低成本、最高效率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