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外出学习被“限高” 主动还款促案结
2024-04-26 14:20:22
 

  中国法院网讯(丁嘉蓉 夏新)近日,被执行人李某因被限制高消费,乘坐高铁受限后主动到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兑付3.8万元,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顺利执毕。

  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李某因资金周转向吴某借款3.8万元。事后,吴某多次催讨未果,于2021年11月向临湘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李某限期内向吴某清偿借款3.8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迟迟未履行义务,2023年1月,吴某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均未送达成功。执行法官又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也均寻找未果。执行法官遂在李某家门口及村内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公告,督促李某履行法律义务。但是公告期满后,李某仍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024年3月底,李某主动来到临湘法院。原来,李某所在的公司近期要组织员工外出学习,其在购买高铁票时发现无法购买。因害怕自己借钱不还的事情被同事知晓,李某赶忙找到执行法官,表示要还钱。

  之后,李某将3.8万元悉数交至法院执行专户,法官将该笔款项发放至申请执行人吴某手中,并依法解除了李某的限高令。至此,该案件顺利执毕。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