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调解 弘扬“枫桥”经验
2024-04-26 20:21:00
 

  中国法院网讯(翟杰 周冬雪)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安山人民法庭来了一位送锦旗的女士,她展开锦旗,通过手语表达着对承办法官的感谢。近日,安山人民法庭妥善调处了一起聋哑人离婚纠纷案件,充分保障了聋哑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无声的诉求在有声的庭审调解中彰显司法温度。

  这位送锦旗的女士是聋哑人高某,曾经有过一段婚史,生育一女(已成年),离婚多年后与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共同生活了十余年,未生育子女。去年高某检查出患有乳腺癌,张某知悉高某病情后,态度发生重大转变,不仅不再支付高某的医疗费用,也不再让高某回家居住,高某化疗期间一直在女儿家居住,并由女儿支付了相关费用,高某通过司法援助渠道,诉至昌黎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医疗费用并给付相应的经济帮助。张某接到诉状后,随即向昌黎法院起诉要求与高某离婚,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相应处理。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赵向利对该案高度重视,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及残疾妇女权益的案件,为妥善处理双方纠纷,决定将两案合并审理。

  开庭前,承办法官一方面联系双方的亲属,从侧面了解原被告的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双方的委托代理人进入深入沟通,力图找准双方的矛盾点及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经过数小时的反复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调解离婚,并且在财产分割上也达成了一致意见。至此,这起聋哑夫妻之间的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整个过程,双方心平气和,态度良好,均对法庭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昌黎法院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保障弱势群体权益贯穿家事案件处理全过程,构建立体化司法保护网络,凸显司法柔性和人文关怀。同时,将案结事了与情感修复相结合,实现“法理情”三维度有机统一,在处理婚姻纠纷案件中,以推进修复感情、弥合亲情、消除对立为出发点,把司法服务延伸到判后,提升纠纷处理社会效果,同时促进乡风民俗转变。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