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强化党内法规的制度刚性
2024-05-23 09:31: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徐雷
 

  从政党建设的规律看,制度化是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制度治党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党的建设领域的体现和运用,加强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举、治本之策。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规范自身行为的标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仅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的现实之需。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中,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中,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严明党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规则。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然而,党员的纪律观念不会自然养成,也不会随着党龄的增加而一劳永逸、自然提升,必须通过不断学习才能增强。经党中央同意,当前,全党正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要的就是严明纪律。党内法规是成文的党的纪律,是党的纪律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和载体,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学党纪,关键在学党内法规;遵守党纪,重点在落实党内法规。因而,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要学透纪律处分条例,并以点带面、融会贯通学深各类党内法规,推动铁的纪律入脑入心,转化为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习惯,做到言有准绳、行有标尺。

  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是司法审判工作不断提质增效的组织保障,是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实现新跨越的行动力量。学好党纪是执好国法的前提,打铁的人必须成为“铁打的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多次谈到,要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更好履行职责使命。法院干警要提高政治自觉,深学一层、学全一些,在学习中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党性意识,学出更加坚定的对党忠诚。

  深刻认识党内法规的针对性、指导性。制度因需而设、因时而变。如果大而化之、空洞乏力,适用性、科学性、操作性不强,应有的功能作用就无法充分发挥,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的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体现中央要求、实际需要、新鲜经验,保证了制度行之有效、管之有用。制度建设应问题而生,落实党的制度也要奔着问题去。这就要求,人民法院要紧密结合审判机关特点,把学习党内法规用在精准破解实际问题上,把严明纪律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脚点,紧盯以案谋私、枉法裁判等司法腐败多发环节和风险点,聚焦解决一些干警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推动党纪内化为干警日用而不觉的准则,引导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党纪是镜子,映出人品、作风。法院干警要将党内法规学习融入日常生活,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避免不学不懂不在乎。要把准纪律最新要求,用心钻研、直击痛点,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防止一知半解、无知者无畏。要把党纪当作“清醒剂”,用以校正思想和行动,经常对照检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微杜渐,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坚定理想信念,筑牢防腐堤坝,做实公正司法。

  充分把握党内法规的立体式、全方位。牛栏关猫是关不住的。只有以系统思维推进制度建设,注重具体制度之间的衔接、协调、统一,织密纪律大网,才能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只有拧紧党纪螺栓,扎紧制度篱笆,将严的纪律全面树起来,做到惩戒、防范、保障一体贯通联动,使制度建设成为党的各项建设的落脚点,才能防止已经解决的问题反弹回潮、故态复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制度体系,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各方面,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现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制约管理,向全党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在具体领域,层层设防、细化要求,确保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根治问题不是空话。比如,为阻断影响公正司法的内外因素,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为司法活动划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为法院干警依法履职、廉洁司法提供了坚实保障。人民法院要以党建责任落实带动、夯实司法责任落实,以严明党纪做深审判监督、队伍管理,用党的组织纪律完善裁判规则,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办案秩序,用党性原则指导审判工作,做细“严管就是厚爱”,着力营造持久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让贯彻党内法规成为做好审判工作的自觉遵循。我们要全面系统学、深思领会学,在熟知细悟中涵养自律修为,意识到遵规守纪是事事处处、方方面面的,丢掉“侥幸”“幻想”,时刻将纪律挺在前面,如履薄冰、谨言慎行,把他律要求转变为内在的自律追求。

  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严格执行制度是落实党的纪律的必然要求。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破纪”无不从无视党的制度开始。只有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出台一个就落实好一个,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对违反规定踩“红线”、闯“雷区”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制度威严,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才能确保制度管长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落实党内法规不是请客吃饭、不是一时半刻,必须敢于动真碰硬、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将从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作为执法部门,人民法院要把不折不扣落实党内法规作为重要考验,抓好制度实施到人到事,避免学用脱节、只学习只表态不落实,杜绝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持之以恒把纪律执行到位,维护纪律的刚性。常言道,自重者自威,祸患常积于不重。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偏一尺。法院干警只有自重自持、守住关口,时时把自己、工作、职责摆进去,认识到党纪不只是“紧箍咒”更是“安全带”“护身符”,切实习惯在受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始终把党纪刻印在心、烙在脑海、落实于行,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才能干成事、不出事。只有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牢记纪律就是底线,持续强化纪律自觉,行于可行、止于当止,知行知止、令行禁止,提高警惕意识、守好廉洁防线,以过硬作风当好党纪国法的模范遵守者、有力捍卫者,才能赢得司法公信,促推社会公平正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规范自身行为的标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仅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的现实之需。只有学好党内法规,加深对党的纪律的全面认知,才能“心自从容天地宽”,分清“可为”与“不可为”,处理好公与私、情理法的关系,解决好为谁用权、怎样用权这个关键,才能锻造出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法院铁军,在守纪律讲规矩中凝聚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合力,推动党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实际成效,护航人民司法事业行稳致远。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