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拟立法整治洗浴业
2003-12-23 13:55:44 | 来源:中广网 | 作者:毛更伟
  近几年,长春市里打着按摩院、洗浴宾馆、休闲会馆等幌子经营洗浴的现象随处可见。许多洗浴场所为钻空子,开始以其他名目变相经营。主要原因在于现有《长春市洗浴业管理暂行办法》的范围界定单一,处罚力度不够,浴池改名后再经营不包括在《管理办法》管理范围内,特别是按摩院,公安部门对按摩院办理特业证的规定取消后,按摩院因无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现已达到不受限制发展的程度。

??此外,洗浴业属特种行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市民反映多,对人民生活有直接影响,仅靠政府规章已远远不够,须要尽快立法。

??据悉,有关部门预备提请市政府通过市人大,将现有的《长春市洗浴业管理暂行办法》,上升为《长春市洗浴业管理条例》,加快立法。然后依据《长春市洗浴业管理条例》加大对按摩院等变相经营企业的执法监督力度。

??浴池合格率由27.6%升到65%

??2000年初,由长春市商委牵头,组织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10个部门对全市洗浴场所进行了调查摸底,全市城区共有651家洗浴场所,其中合格180家,仅占浴池总数的27.6%。后经多次联合执法,取缔了31户问题突出的无证、无照洗浴场所,对61户“问题”洗浴场所勒令限期整改。

??2001年,由市政府法制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起草了《长春市洗浴业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01年10月15日正式出台施行。2002年1月,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长春市洗浴业管理的通告》,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洗浴业经营者必须持有《洗浴业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证、照,方可从事洗浴经营。

??2002年,经多部门联合执法清理。洗浴业已由原来的651家减少到540家,取缔了16户违反要求的浴池,处罚了28家无证经营的浴池。浴池合格率由原来的27.6%提升至目前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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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将清查188家无证洗浴场所

??虽然经过3年联合整顿,长春洗浴场所合格率已有显著提高,但目前无视政府规章,无证、照经营的依然存在。现在540家洗浴场所中,只有352家补办了《洗浴业经营许可证》,其余没有补办的业户中,有的是在检查中暂停营业,风声过后照开不误;有的是《洗浴业经营许可证》的前置卫生、环保、供水的某项不合格,不予办证;有的是老百姓对“洗浴不能建在居民楼内”的投诉,房地部门没有结论之前不能办证。除此外就是大量的按摩院、洗浴宾馆、休闲会馆等变相经营的洗浴场所。

??2004年长春市商委拟根据《长春市洗浴业管理暂行办法》,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对540户企业中无证、无照经营的188户企业进行再次清理,继续联合执法,各负其责,使其严格守法经营。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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