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妥处群体诉讼案
2004-09-27 16:37:12
     中国法院网讯 (徐雅)  近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法官经过多方工作,妥善处理了一外资企业关闭而引发的群体诉讼案件。

  被告苏州工业园区某微型摩托(苏州)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型美商独资企业,生产的儿童玩具摩托车主要销往美国。由于缺乏市场竞争力,公司效益不佳,负债累累,濒临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也在此刻“人间蒸发”。原告遂向园区法院起诉,要求爱科公司归还债务。后被告公司的其他数个债权人也纷纷向园区法院提起诉讼。

  园区法院受理后,为保护债权人权益,多方面了解被告公司资产、债务等情况,及时查封了其银行账号、固定资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还获悉由于被告公司长期经济效益不佳,已拖欠公司职工工资数十万元。在法院前往被告公司查封固定资产时,被拖欠工资职工情绪非常激动,集体向法院提起返还其工资的请求。为体现“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保障债权人以及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院领导及案件承办法官经过多方工作,同园区管委会、园区海关协商解决方案。最终,各方统一意见将爱科公司暂存在海关的一批货物以及其他可用资产抵为所欠款,原告等数位债权人按其债务情况分别接收,并协调其中一位债权人在接受一定量货物后,支付被告公司拖欠职工的工资等费用。

  被告公司职工由衷地赞叹:“法官的诚意和不辞辛劳的实际行动,使我们真正懂得了什么叫司法为民。”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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