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后无罪判决率下降
2007-09-19 13:54:57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杜萌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在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作出有罪判决的人数2006年比2002年增加8700多人;有罪判决数与立案数之比,2006年比2002年上升25.9个百分点;撤案率、不起诉率2006年与2002年比分别下降了5.6个百分点和7.8个百分点;全国刑事案件起诉后的无罪判决率从2002年的1.8‰降至目前的0.3‰。

  “这表明全国检察机关五年来办案力度有了明显加大,办案质量有明显提高。”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的另一组数据显示:至2006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干警中拥有本科学历人员的比例达到总人数的62%以上,比五年前增长了23.8个百分点。

  上述三组数据,简明有力地映衬出全国检察机关致力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所做出的不懈努力。

  据介绍,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对2001年以来撤案、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无罪判决案件以及扣押款物情况进行重点清理和专项检查,深入查找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偏差和问题,共复查各类案件41万多件,对6643件存在办案程序不严格、法律文书不规范等质量问题的案件进行了纠正;对违规扣押、未及时返还和上缴的扣押款物进行了清理,依法上缴或返还,对424名违法违纪的检察干警进行了严肃查处。

  据了解,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岗位和环节,制定和修改了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和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33件。各地检察机关把规范执法行为的重点放在狠抓法律规定和制度规范的落实上,开展逐级检查和上下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力求使制度规范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执法岗位和每一个办案环节。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把规范执法与信息化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利用计算机网络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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