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倒票被抓 不约而同写下悔过书
2009-04-27 15:58:45
     中国法院网讯 (陈广慧)  今天,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涉案价值3万余元的倒卖车票案,检察机关随卷还移送了两份浸满泪痕的悔恨书。

  原来,涉案的2名被告人彭某(女)、张某(男)系夫妻,河南省商城人,前几年来京谋生,生活来源主要靠张某在车票代售点工作的收入。2009年1月二人因高价倒卖火车票双双被抓后,想到因贪图小利铤而走险导致既不能照顾年迈的老人,又不能抚养年幼的孩子,泣不成声,不约而同地写下了悔过书,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二00九年一月十九日十七时许,被告人彭某在北京市丰台区丽泽桥下东南角处,将被告人张某提供的三张火车票,以人民币一千四百二十二元的价格,高价出售给晁某某,非法获利人民币四百四十九元,被当场抓获。公安机关从其随身携带的包内起获欲高价倒卖的北京开往全国各地的有效火车票三十六张,价值人民币一万零六百六十六元。后公安机关在北京市丰台区一火车票代售点内将张某抓获,并从其上衣兜内起获欲高价倒卖的北京开往全国各地的有效火车票四十八张,价值人民币二万零一百五十九元。二被告人倒卖车票共八十七张,价值人民币三万一千七百九十八元。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彭某以牟利为目的,倒卖火车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车票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彭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彭某归案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同案犯,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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