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查处一起克隆提货卡行骗犯罪案件
2010-04-14 14:25:12 | 来源:正义网 | 作者:沈义 俞中轩
  重庆市民江女士从“卡贩”手中购买的3000元提货卡,进商场消费时卡内金额只有100元。江女士遭遇的是出现在重庆市的一种新型骗局。近日,记者从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涂某、周某因涉嫌伪造有价票证罪被批准逮捕。该案系重庆市查处的第一起克隆提货卡行骗的犯罪案件。

  2月1日,江女士在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一知名商场结账时,她拿出刚刚购买的3张面值1000元的提货卡刷卡时,收银员却说:“3张卡余额总共才100元。”

  “这怎么可能?我明明买了3000元的提货卡,买卡后还专门到商场验了卡上余额,每张都有1000元。”江女士想到提货卡可能有假,随即报警。

  她对民警说,自己是在解放碑步行街上的“卡贩”手中购买的提货卡,买来后卡一直没离身,也没有拿出来过,不可能被调包。

  很快,犯罪嫌疑人涂某被抓获。在涂某的租住屋内,警方查获了大量已经使用完毕没有余额的提货卡。涂某随后供出同伙周某,周很快归案。

  究竟是怎样让顾客卡上的钱蒸发掉的呢?涂某交代了谜底。

  办案检察官介绍,涂某、周某二人均系无业人员,两人为了“发财”商议决定,以50元到100元不等的价格,收集无余额的各大百货公司的旧提货卡,然后从上述公司购买新的全额提货卡作为“母卡”,将卡号、随机码和磁条信息复制到3到5张无余额的旧提货卡上,这几张卡则“共享”了一个真实账户。这样,拿任何一张复制卡到商场的刷卡机上查询,余额都和“母卡”余额一样多。但只要拿其中任何一张卡去消费,其他卡上的余额都会减少相同的金额。

  复制成功后,一人将多张同号的卡拿到不同地方兜售。兜售时,购买者若到商场核实,会发现卡内金额属实。当一张卡卖出去后,此人便通知同伙用同卡号的另一张提货卡购物消费,购卡人的卡则成为“空卡”。

  涂某交代,刷卡后,他们又利用商场7天无条件退货的规定,先退货,待现金退入卡中,循环使用购物卡继续诈骗。复制时,他们一般选择500元或1000元的大面额提货卡,一次复制3到5张,一次诈骗就可获利上千元,利润空间巨大。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该案系重庆市查处的第一起复制提货卡行骗的犯罪案件。检察官分析后发现,受害人之所以从“卡贩”手中购买提货卡,主要是因为到正规商场买提货卡基本没有折扣,而从“卡贩”手中购买则可享受一定的折扣优惠。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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