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部分高中级法院均衡结案问题座谈会召开
交流经验做法 推动均衡结案科学发展
2010-09-28 09:28: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许平飞
  9月27日,全国部分高、中级法院均衡结案问题座谈会在海南三亚召开,与会代表就收结案统计、影响均衡结案的因素、建立科学的均衡结案指标体系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秀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秀红指出,此次座谈会是落实井冈山大法官会议精神,创新审判管理,实现审判管理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均衡结案是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均衡结案做不好,难免会影响案件的质量。只有实现均衡结案,才能保证案件审判的效率和质量,才能使法院审判工作实现科学发展。她要求与会代表要客观全面介绍均衡结案统计的做法和经验,不仅要介绍本级法院,还要说明三级法院的做法和经验。对怎样设定既符合审判规律,又符合优质高效和法院实际的结案率提出各自的建议。她强调,这次座谈会的题目很具体,但涉及的内容及作用又很重大。只有在具体工作上实现科学发展,才能保证法院的工作科学发展,实现优质高效,才能使法院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海南高院在介绍做法和经验时指出,建立统一、多元、科学、规范的司法统计指标体系,更符合审判工作实际、更有利于调动法官积极性,以实现均衡结案的良性循环,确保审判质量。为实现均衡结案目标,从司法统计工作角度,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全国统一的案件、结案、销案等统计规则,实现司法统计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等方面的标准化,提高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客观性。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多元、科学、规范的司法统计指标体系。

  北京高院强调要提高干警的均衡结案意识,细化结案率指标,针对中、基层法院设定不同的结案率指标,每季度逐步提高结案率。制定科学的工作目标,推动均衡结案的科学发展。

  内蒙古高院在促进均衡结案工作上,强调要设置科学、合理的司法统计指标,对收结案进行详细、科学的统计,针对统计结果显示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

  山东高院针对季度、月度结案不均衡的问题,提出要对案件进行审限跟踪,通过立案和审理阶段的流程管理,推进实现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重庆高院代表在发言中表示,均衡结案的提出有利于合理安排工作,但对均衡结案要有清醒的认识,均衡结案不是平均结案。应建立一个配套的体系来度量收结案率,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海南部分中基层法院的代表就本法院在均衡结案的方面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介绍,并对实现均衡结案的科学发展提出了具体建议。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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