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法院推动量刑规范化改革持续健康发展
2011-04-01 08:18: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辽宁省政协省委政法委高院联合开展大检查

  记者3月31日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深入持续健康发展,从3月下旬开始,辽宁省政协、省委政法委、辽宁高院向14个市派出联合检查组,对该项工作进行视察、督查、检查。

  此次联合大检查从3月下旬开始,5月底结束,采取听取汇报、旁听庭审、检查规范化量刑卷宗等方式,重点检查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组织领导、量刑中是否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量刑方法是否正确、量刑情节是否查明及调节比例是否科学等质量情况。通过开展专题研讨,跟进业务指导,及时解决量刑规范化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每一位刑事法官准确把握量刑标准,以此提升庭审驾驭能力。

  3月30日,辽宁省政协副主席贺?F到沈阳中院视察,在观摩庭审、座谈交流后指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期望要求越来越高,不仅对案件的定性要求准确无误,更要求获刑“罪有应得”。辽宁全省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扎实开展,案件审理程序更加公开、透明,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效果明显增强。同时,将法庭作为普法工作重要一环,当庭判后答疑的做法,对缓解社会矛盾具有较大的积极作用。量刑规范化改革是司法领域自加压力的表现,需要公、检、法、司全员提高自身素质,尤其是公安、检察机关要从源头把关证据质量,从案发全过程搜集各种证据,给法院量刑环节提供客观真实依据。在视察过程中,检查组成员充分感受到了辽宁法院推动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中所做的努力,纷纷表示要履行好职责,完成好检查指导任务,积极宣传量刑规范化工作,共同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健康发展。 (张之库 严怡娜)

  □贵州对480名刑事法官检察官进行集中培训

  3月29日至31日,来自贵州全省三级法院、检察院的分管院长、检察长、刑庭庭长、公诉处(科)长共480余人在贵阳市花溪区就量刑规范化工作进行集中培训。贵州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海萍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王海萍要求,全省法院、检察院要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把握关键环节,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自身职责,共同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要以量刑规范化改革为契机,更新执法办案理念,全面提升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取得实效。

  贵州法院量刑规范化自2009年9月先期在试点法院试行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量刑更加公正和均衡,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判”的问题。上诉率、抗诉率以及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普遍下降,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量刑过程更加公开和透明,人民法院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金晶)

  □“量刑规范表”现身重庆刑事庭审

  近日,一张“量刑规范表”出现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审判桌上,在控辩双方就量刑问题展开激烈争辩后,法官最后利用“量刑规范表”通过加减乘除“计算”出刑期。

  据了解,以前类似的刑事案件审判中,通常是由合议庭在庭审后,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轻重、认罪程度和悔罪表现等来合议刑期,通俗点说就是“估堆式”量刑,只要不超出法定刑幅度就可以,这种凭法官经验和“估堆式”的量刑方法,有可能导致同案不同判。

  该院副院长卢君介绍说,2010年10月1日以来,重庆三中院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首创了涉及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15种常见犯罪的“量刑规范表”。这张表对具体犯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量刑情节从轻或从重的幅度都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被告人和律师都可以依照“量刑规范表”精确的算出刑期。

  据悉,重庆三中院自实行量刑规范化以来,辖区共审理案件465件748人,其中丰都法院适用“量刑规范表”审理的123件案件中仅有7件上诉,上诉率仅为5.7%。同时当庭认罪率、调解撤诉率、服判息诉率均有所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量刑的公开、透明,以定量为主的量刑方法和公开的量刑程序,让法官量刑活动成了“阳光审判”,彻底地消除了老百姓对法院量刑“暗箱操作”的误解,排除了外部因素对量刑工作的干扰,保障了司法公正。(王洋 杨君相)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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