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转变作风 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2014-07-17 14:57:34
     中国法院网讯 (景野)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解决群众反映的“三难”问题纳入立行立改,整章建制,初见成效。

  该院制定完善《立案工作细则》、《审判流程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让打官司的群众能找到法院门、见到办案人;增设“导诉台”等设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进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该院辖区群众张某说,因为法官讲“人情”,全家生活有了依靠。原来,张某驾驶出租车将马某撞成重伤,产生医疗费3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法官们了解到张家仅靠张某开出租维持生计,强制执行生活势必“雪上加霜”!经过调解,张某将出租车以物抵债给马某,马某出资4000元给张某买了1辆电瓶车继续跑出租。如今,两家有个大事小情,彼此还互相照应,法院的和谐执行,实现了“双赢”。

  对当事人而言,办案付出真情,意味着司法关怀和法律权威,而这在碾子山区法院并非是个案,该院还针对涉民生案件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强化执行、服务民生,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扩大执行效果,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