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因不文明行为导致刑事治安案件引“围观”
2012-10-19 09:42:02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赵丽
  打架 脱鞋 插队 乱扔垃圾

  多起因不文明行为导致刑事治安案件引社会“围观”

  不文明行为屡屡触碰法律红线如何治理?

  不文明行为,是指人们由于公共观念的缺失而造成的不文明的举止。比如不自觉排队,在公共场所吸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说脏话粗话等等。很多人觉得这是小问题,不值得上纲上线。还有的人认为,公共场所是“公共的”地盘,没人指责,也没有监督和舆论压力,形成了一种从众的无意识状态。但是,当种种不文明的行为被“集结”起来,被放大的就是丑陋的城市整体形象,一些“小事”甚至成为刑事犯罪的导火索。如何减少不文明现象,避免“小事”升级为刑事案件,值得全社会关注。

  视点关注

  10月18日,《法制日报》记者在街头采访不文明现象时,北京市市民王政讲述了一段自己的亲身经历:身边的妻子突然加快步伐,不由分说,怒气冲冲,向不远处的黑衣女子冲过去……

  妻子杜威“一反常态”的表现,让刚刚一起冲下地铁的王政一阵糊涂。

  “我也要去踩她的鞋!”妻子斩钉截铁的语气让王政又好气又好笑。但看着妻子认真的表情时,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王政赶紧一把拉住妻子,大声呵斥:“那你和那个踩了你的鞋的不讲道德的女人有什么区别,你再踩她,她再反击你。难道最后要在地铁站里大打出手?”

  一场一触即发的地铁战争被平息了。

  作为地铁“资深战士”,王政对这类行为已经司空见惯,“在早上大家都着急上班比较急躁的情况下,一点点不文明或不道德的行为,很可能就会升级成为打架事件,甚至招来警察”。

  事实上,这种“升级”在现如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在刚刚过去的一个月中,就有数起因“踩踏座椅取行李”、“地铁抢座”、“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导致的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

  一撮被“升级”的鸡毛小事

  10月6日,由南宁飞往哈尔滨的航班上,飞机停稳后,一名坐在后排的男士为了取行李,穿着鞋子踩在前排旅客王斌的座椅上,并碰到了王斌的腿,双方由此发生争吵并大打出手。据现场目击者回忆,两人大动肝火后,踩座椅的旅客有个同伴迅速“参战”,王斌最终被打得嘴里冒血。飞机上的安全员赶到现场阻拦,也挨了打。10月9日,武汉机场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3人作出处罚,其中踩座椅的旅客被行政拘留7天,帮忙的同伴被治安罚款500元,另一方当事人王斌则被治安警告。

  同样发生在“十一”黄金周期间,一段拍摄于广州地铁里的“血战”视频扣人心弦。在这段长约46秒的视频中,一名身着白上衣、灰短裤的老伯,摁住一名身着绿T恤、牛仔短裤的小伙,一边扭打,一边撕咬对方。据车厢内乘客介绍,“互殴过程持续一分多种,两人身上、车厢地板上均沾满了鲜血,最后在地铁职员和警方的介入下双方才被控制”。而起因只是因为插队产生口角;

  不久前,在浙江杭州K192路公交车上,一对抱小孩的夫妻,站在一个坐着的小伙子身旁,小伙瞥了几眼,低下头没吭声。公交司机对乘客们喊了句“大家互相照顾下,让个座”,小伙听到后再次抬头,看了夫妻一眼,又迅速转头躲闪。丈夫瞬间暴跳如雷,“你看什么看,看笑话啊”,抡起手朝小伙子脸颊扇了过去。小伙接连吃了5记耳光,被打得鼻血横流,眼镜框也飞落在地,断成几截;

  今年8月2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和墨水湖北路的交叉路口,发现一名女子横穿马路后,市容监督员正准备对该女子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劝阻。但谁也没想到,该女子不由分说地一左一右扇了市容监督员两记耳光;

  2011年8月11日22时许,22岁的王某在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43号烟酒超市内售货,顾客丁某购物时认为店内出售的饮料价格偏贵,骂了王某一句“装孙子”之类的话,转身离开的时候王某在后面也骂了一句,然后二人互相对骂起来,王某拦着不让丁某离开。后丁某打电话叫来其母亲。丁母现场将丁某劝开,但是王某仍然继续骂丁某及其母亲。这时,丁某之父赶到现场,看见王某在骂他的妻女,遂上前打了王某一巴掌,王某遂用拳头打了丁父左眼一拳,然后丁某、丁父、王某三人相互撕扯,扭打成一团。

  后经群众报警,警察到现场将上述人员带回派出所。王某拳击丁父左眼,造成丁父左眼眶内侧壁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后王某赔偿被害人丁父损失费用3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检察机关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实际上,很多突发性案件,包括一些后果严重的侵犯人身的案件,都是一些小事引起的。在我看来,这些不文明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有的甚至已经构成犯罪,因而不能仅仅予以道德谴责,还要依法予以惩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时延安说。

  “从整个社会来说,我认为可能是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才会有这种‘升级’事件的出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陈劲松分析说,像打人、不让座、拒绝道歉等行为都是从自己的角度思考问题和作出判断,这样就很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围堵不文明的立法争辩

  无论是“航班殴斗”还是“地铁血战”,诱因都是一些不足挂齿的小事。如果任何一方能少吐两句狂言、多说两句歉语,事件都将会是另一种结局。

  “从2006年开始,我们每年都会接到因为不文明行为导致升级的案件,起因其实都特别简单,无非就是公交车下车乱挤还有开车时的一些不文明行为,但最终引发的后果都是比较严重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黄燕向记者介绍说,“当事人到了检察院无一例外地都很后悔。在审理了这些案件后,我们认为,除了要民众保持遇事冷静外,制止不文明行为,也是减少治安案件甚至是刑事案件的一个手段。”

  事实上,对于不文明行为引发的问题,一些地方已经采取积极手段进行应对。

  2012年8月,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论证会,这部有可能成为全国首部市民行为规范法规的条例规定:拟对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比如,两年内5次因不文明行为被处罚者加罚1000元,两年之内有10次不文明违法纪录者将被记入征信体系。在所有处罚中,损坏古树名木处罚额度最重,达50万元。

  对此,时延安认为,对于不文明的行为道德教化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不过,道德的外在强制作用主要靠谴责,而现在环境使然,很多人看到不文明现象,不会去谴责,大多不愿意惹麻烦。在这种背景下,尤其是目前阶段,我倾向于运用法律的手段。通过治理不文明的违法行为来树立社会正气。此外,媒体的监督作用也不可或缺,在这方面媒体的力量是巨大的。当然,媒体在曝光不文明现象时,也应遵守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不过,若立法治理不文明,其中涉及的“何种不文明行为受处罚”、“罚款金额的多少”、“谁来执法”都是民众争议的焦点。

  “不文明罚款”的提法,也引起了广泛质疑。有网友从社会学角度分析说,中国人的不文明行为归根结底是由于缺乏公共精神,而不文明罚款及奖善虽然有着积极价值,但离开了公共精神的提升,无论罚款还是奖善,都难以真正解决问题。

  不过,在规范公民公共行为方面,国内外一些城市已经探索出很多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较为典型的做法是严格执法,以严厉的处罚约束市民行为。比如,在新加坡,乱丢垃圾“再犯”的,除罚款外还要穿上特制背心到公共场所强制做清洁劳动。

  而在中国,围绕文明立法,从来就争议不断。比如,《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中曾规定,乘客不主动让位的,驾驶员、售票员有权劝阻和制止,对于拒不改正者,可以拒绝其乘坐。不履行义务者,市政主管部门还可处以50元罚款。引发舆论争议后,在条例二审中将罚款等规定去掉了。

  “惩罚是对后果复原性的赔偿,但是不一定能扭转不文明的风气。再有,它不是一个根本性的解决方法。它只能作为制止不文明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陈劲松对记者说。

  政府埋单构建文明体系

  除了立法手段外,在社会的各个角落,治理不文明行为的行动均在上演,但却似乎同样“成效不大”。

  单以北京拥挤的地铁站来说,地铁进站时,站务和志愿者皆通过大喇叭提醒乘客先下后上,排队上下车,可总有部分乘客走入下车区域,顶着下车人流上车。采访中,车站工作人员向记者无奈地表示,对这种现象已经司空见惯,尽管大声吆喝希望乘客守规矩,还架设围蔽希望乘客配合,但无法杜绝插队现象。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道德的自律有赖于道德的共识,“现在我们强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商业道德。如果整个社会缺乏共识,那么社会公德就会变得非常模糊,如果服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不及时化解有关矛盾,那么整个社会的道德边界就会非常混乱,如果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存在着严重的瑕疵,以至于消费者的消费的过程中,权利处于相互交叉的状态,他们也容易出现暴力行为。所以,必须重建我国的道德体系,让每个人都尊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

  “中国有句老话: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人的行为习惯、方式和心理(比如情绪暴躁和打架等等)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陈劲松强调说,要想治理不文明行为,要从根源上制止不文明行为,还是要通过教育让人从小有一个公德、爱人、宽容的心理,具备不受外界不文明风气影响的能力,人们才会自觉地从心理上拒绝不文明行为,“相对于利用惩罚手段从反面制止,这样的方式更直接、更根本”。

  此外,陈劲松认为,教育不光是学校教育,还包括家庭教育,“对于走向社会的人,已经形成性格定式了,我们可以通过家庭以及社会工作机构进行培养。比如由政府埋单,由社会工作机构免费给人们做一些如何调整情绪、压力的教育。走向社会的人可以通过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会工作机构来解决问题。比如,酗酒的人可以参加禁酒治疗;一些有情绪暴力的人本身可能就存在家庭比如亲子关系的问题,可以通过社会工作机构解决他自身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帮助他学会如何培养他的孩子”。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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